各有關單位:
根據《審計署、人事部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06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及評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考辦字〔2006〕1號),經市人事局和市審計局同意,現將《上海市2006年度全國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和報名組織等相關工作。
本通知及相關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http://www.spta.gov.cn)和21世紀人才網(http://www.21cnhr.gov.cn)的“考試動態”欄目內查詢和下載。
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
上海市2006年度全國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
一、報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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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ǘ﹨⒓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ㄈ﹨⒓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四)參加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與評審相結合)考試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4.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06年12月31日。
二、考試時間、科目
本次考試日期定于2006年10月15日,具體安排如下:
。ㄒ唬┏、中級:上午 9:00-11:30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
下午14:00-16:30 審計理論與實務
。ǘ└呒墸荷衔 9:00-12:00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
下午14:00-17:00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三、考試成績管理辦法
考試成績為非滾動管理。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
四、報名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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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3日-16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0-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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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審計局審計培訓中心(陸家浜路1388號底樓大廳,制造局路進)
報名電話:53079458 53079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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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由本人提出申請,單位人事部門負責報名條件的初審。對初審合格者,在報名表“單位意見”欄內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報考人員攜帶單位初審合格并加蓋公章的申報表,工作證、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明(原件、復印件)、職稱證明(原件、復印件,限高級審計師)、本人近期黑白免冠一寸光面正面照片兩張,按規定的報名日期和要求,到報名點辦理手續(單位集體辦理亦可)。證件不全者須到有關部門補齊證明方可報名。
考試報名費每人10元,初級和中級資格考試考務費每科45元,高級資格考試考務費每科85元。
四、成績查詢(一般考試結束后兩個半月可查詢)
成績查詢網址:www.spta.gov.cn“成績查詢”欄目
成績查詢電話:95001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