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07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通知
云人考[2007]3號
各州、市人事局考試管理部門:
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07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的通知》(國人廳發[2006]147號)安排和人事部考試中心有關規定,2007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于10月進行,將報名及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根據審考辦字[2007]1號有關通知精神,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繼續按審計署、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審人發[2003]4號)的規定施行。
中、初級審計資格考試開設審計專業相關知識、審計理論與實務2個科目。考試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10月21日 上午 9:00—11:30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
10月21日 下午 2:00—4:30 審計理論與實務
審計師報名條件:
(一)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和制度,遵守職業道德,無嚴重違紀行為;
2、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
3、在審計崗位工作。
(二)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在報名時即向考生征訂,各地在報名結束后立即將征訂單先用傳真報我中心。
二、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采取各地組織報名,全省統一安排考場的辦法組織實施,考點安排在昆明市(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昆明地區報名時間為4月16日到4月27日(星期六、星期日不辦公),報名地點在昆明市人才交流中心考試部(昆明市氣象路60號);各地報名起始時間由各地自行確定,截止時間為5月11日。并在5月18日前將報名表由專人或特快專遞送我中心。
考生報名時須帶身份證、學歷及職稱證等相關資料,報名表需經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將學歷、職稱證及有關資料復印件一并附在報名表后以備資格終審,注冊設備監理師、資產評估師續考的考生,報名時只需出示2006年考試成績通知單或準考證,并將復印件附在報名表后,報名表不需單位蓋章,但必須正確填寫檔案號,否則上年成績無效,初次報考和續考的考生均需交2張小1寸免冠彩色近照。
按人事部要求,從2005年起在各類資格考試中,必須采集報考人員的學歷、所學專業及國別等信息,請各地在報名表填寫時加以注意。
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費每人每科30元。
云南省人事廳考試中心
二○○七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