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07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金市職改辦字[2007]14號
各縣(市、區)職改辦,市直有關單位、部(省)屬在金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事考試中心浙考發[2007]8號《關于做好2007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精神,2007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于今年10月21日進行。為做好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現將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級別、時間及科目
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初、中、高三個級別,各級別的考試時間及科目具體為:
初、中級資格考試
10月21日 上午 9:00-11:30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
下午14:00-16:30 審計理論與實務
高級資格考試
10月21日 上午 9:00-12:00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
下午14:00-17:00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二、考試內容、答題形式及要求
審計專業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可通過審計署考試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auditexam.cn)下載。根據對初、中級審計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的不同要求,兩個考試科目各部分內容分為初、中級資格共同考試內容和中級資格單獨考試內容。初、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形式與去年相同,各科目試卷均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的題型2007年將進行調整。“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科目考試將取消簡答題和論述題,題型調整為綜合性分析試題,題量為8道試題選答5道,每道題20分。“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科目考試題型、題量保持不變,仍采用閉卷筆答方式,應考人員須在規定的答題卡上用黑色簽字筆答題,考試題型為主觀性試題。
三、報考范圍和條件
初、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報考范圍和條件按省人事廳、審計廳浙人專 〔2003〕45號文件的規定執行,高級資格報考范圍和條件按省人事廳、審計廳浙人專 〔2002〕144號文件的規定執行(附件1)。報考條件中所涉及的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計算至2007年12月31日止。
四、報名時間、手續、地點及要求
全市報名時間統一定于2007年5月22日至24 日。報考人員按報考級別要求,分別填寫《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見附件2)、《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申報表》(見附件3),并根據“漢字區位碼表”(報考人員可上審計署考試中心網站下載查詢)認真填涂《審計考試報名卡》,分別貼好2006年后的免冠一寸白底彩照二張,同一底版二寸照片一張及身份證復印件,同時提交學歷證書、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單位出具的從事審計、財經工作年限證明(見附件4)。經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后,按屬地原則到各縣(市、區)人事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指定的地點報名,市本級的報考人員到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丹溪路1177號一樓大廳)報名。各縣(市、區)需將《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申報表》和《審計考試報名卡》按考試級別進行整理、匯總,并填寫《2007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匯總表》(附件5),于5月28 日前上報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考生材料上報同時各縣(市、區)也需將本地考生信息及報考級別等重要信息留存,以便日后詢查。
2007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數據采集使用報名卡的形式進行,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根據國家審計署考試中心編印的“漢字區位碼表”和“各省市代號編碼表”填涂《審計考試報名卡》(此卡需送審計署考試中心讀卡,傳輸過程勿折)。
各縣(市、區)人事部門要會同審計部門認真審查學歷、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和從事審計、財經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原件,復印件上經辦人須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審計考試報名卡》填涂要求完整、準確,報名卡中“考試報名號”欄,由金華市考試管理機構統一填涂,填涂規則為:前兩位為地區代碼的后兩位,后四位為從“0001”起始的序列號,“考試地區”欄不填涂。
五、考場統一設置在杭州。
閱卷工作由審計署統一組織進行。
六、考試用書的征訂。
根據審計署、人事部及審計署考試中心通知,2007年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中、高級考試大綱可在審計署考試中心網站免費下載,網址http//www.auditexam.cn.。初、中、級考試學習參考書《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輔導教材是2007全新改版,共2冊,根據新頒布實施的會計準則和相關政策法規進行了重新編寫。此外,審計署考試中心對《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復習指南》(適用于初、中級應考人員學習參考)進行了修訂,內容除各章學習要求、學習重點、練習題外,還包括2004至2005年和2006年初、中級資格考試試卷與標準答案;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參考書為2005年修訂版,共6冊。根據調整后的《2007年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大綱》、對《高級審計師資格復習指南》也進行了修訂,內容除重點內容講解、例題與解題指導、案例分析外,還包括2004至2006年高級審計師考試試卷與標準答案。需要考試用書的考生可在報名的同時填好征訂單(附件6),并按書單所列價格交納書費。各縣(市、區)的教材征訂數匯總后于5月28 日前上報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
七、考試費用。
根據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2002〕97號和省財政廳、物價局浙財綜字〔2006〕141號文件規定,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考務費按每人每科45元(含上交審計署12元)收取;高級資格考試考務費按每人每科85元(含上交審計署50元)收取。其中留各縣(市、區)每人5元,用于組織考試報名等考務支出,其余費用及征訂書款在4月30日前以縣(市、區)為單位集中匯至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開戶銀行:工行鐵嶺頭支行,開戶單位:金華市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帳號:16203)。
八、準考證發放辦法。
2007年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資格經省人事廳、省審計廳核準后,其準考證由各縣(市、區)人事部門負責發放。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于2007年10月16日前將準考證寄至各縣(市、區)人事部門。市屬單位報考人員的準考證請于2007年10月16日至18日,由單位或考生攜有效證件到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丹溪路1177號一樓大廳領取。
九、成績公布。
2007年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于國家下達合格線后予以公布。
審計專業技術初、中、高級資格考試任務重,政策性強,各縣(市、區)人事部門務必高度重視,與審計部門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切實加強對資格審查工作的管理,對偽造涂改學歷或資歷證明及考試違紀的人員,一經發現,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號)處理,以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
6.2007年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征訂單(略)
金華市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OO七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