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行)
會計碩士(MPAcc)(以下簡稱MPAcc)學生思想品德考核工作,是MPAcc學生教育和培養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MPAcc的培養目標和計劃要求,為搞好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 考核原則
思想品德考核工作,堅持管理和教育相結合;堅持全面考核與單獨考核相結合;堅持靜態考核與動態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二、考核的內容
一般可以從以下幾方面總結:
1.對黨的方針、政策的學習和認識,在重大政治事件中的認識和表現,自己在思想上有哪些進步和不足;
2.在遵守國家法律、法令和學校規章制度方面的表現,以及是否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做到關心他人,關心集體,在社會活動中的表現和收獲;
3.學生目的是否正確,態度是否端正;在學習和科研工作中能否刻苦努力,認真工作,堅持嚴謹的科學作風和職業道德;業務學習成績和科研能力如何;
4.黨員應對照黨章的規定,檢查是否發揮了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5.今后的打算的努力方向。
三、考核的方式
MPAcc學生思想品德考核分為中期考核和畢業鑒定。
1.中期考核,就是在第三學期初,對MPAcc學生入學一年來的思想品德表現進行考核。考核一般采取個人總結、小組交流、民主評議和組織鑒定的方式進行。考核的結果記入本人檔案。
個人總結,是中期考核的關鍵,總結應著眼于今后的學習、生活和工作,總結經驗,找出差距。
2.畢業鑒定。畢業鑒定是對MPAcc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的全面總結;畢業鑒定在學位答辯前進行;考核的方式、內容與中期考核的要求一致。
四、考核的要求
MPAcc學生的思想品德考核工作,應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從優點和缺點兩個方面進行認真的總結和評定。通過考核,肯定成績,指出不足,明確今后的努力方向,并提出具體措施。對表現優秀的同學給予表揚獎勵。對個別在業務學習或思想政治方面表現不良或惡劣者,應提出批評,直至學籍處理、紀律處分。
五、考核的組織領導
MPAcc學生思想品德考核鑒定工作,在MPAcc教育中心的領導下,由班主任指導班級干部具體實施。在考核過程中要聽取指導教師和相關學院的意見。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會碩中心
200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