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開具退貨發票?
「問題」我公司收到客戶單位退回的商品,以及客戶單位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進貨退出證明。請問我公司是否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解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增值稅納稅申報“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3]第962號)規定:“因購貨方無法退回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銷貨方收到購貨方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的,一律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負數專用發票作為扣減銷項稅額的憑證,不得作廢已開具的藍字專用發票,也不得以紅字普通發票作為扣減銷項稅額的憑證。”根據這一規定,你公司如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貨時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退貨時取得進貨退出證明,應按上述規定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負數專用發票作為扣減銷項稅額的憑證。如果你公司為小規模納稅人或為一般納稅人但銷貨時開具的是普通發票,則退貨時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后,可開具紅字普通發票沖減原先的收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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