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品的支出何種情況下代扣代繳個稅
問:.老師,如果員工出差到外地,發生的餐費,單位給實報實銷(按照正式發票的數額報銷),請問這些支出是計入“業務招待費”還是計入“差旅費”?
答復:是計入差旅費,但如果出差員工請其他單位的人員吃飯,這部分餐費是要計入業務招待費。
問:.另外,請問老師如果有“禮品”支出,在什么情況下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我記得是如果禮品是“煙、酒”就可以直接列支為“業務招待費”,不用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但其他的規定就記不太準確了,請老師把各種情況說得詳細些,謝謝!
答復:禮品主要是用于饋贈他人,而煙酒是招待客人也就是您說的業務招待費,不用代扣個人所得稅。如果將實物包括煙酒贈送他人,則是需要代扣個人所得稅,需要區別對待。
祝您工作順利!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有關具體辦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請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稅務機關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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