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切實加強生態環境建設和治理工作。在新的經濟發展階段,樹立綠色GDP社會可持續發展觀,發展資源3R原則(減量化、再使用、再循環)的綠色循環經濟,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在審計界積極推行綠色審計監督,加強綠色生態資源監管,顯得尤為必要和重要。
推行綠色審計監督是正確衡量國民生產總值和企業生產成本的需要。現代環境危機與傳統會計核算體系的弊端不無關聯:忽視了作為基本要素的環境與資源,因而導致會計信息不準確。在宏觀方面,傳統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會計制度,只注重經濟產值的增長速度,沒有將環境資源列入國民資產核算,對環境污染所帶來的損失未作任何反映。這無疑掩蓋了自然資源基礎不斷削弱、生態環境不斷惡化的實際狀況。另外,我國資源產品的出口價格未將資源、環境成本計入在內,在國際貿易中暫時具有價格優勢,但無疑會損失我國的長遠利益,造成境內生態環境失調。在微觀方面,傳統的會計核算方法未將環境資源作為企業的資產核算,企業只考慮其實際生產成本,對“自然資本”則忽略不計,從而造成企業對自然資源無償的占用和污染,或者把費用轉嫁給其他社會責任單位,客觀上鼓勵了企業以犧牲環境質量為代價追求自身利益。同時,在經濟增長指標被作為政績評價標準的情況下,這種核算制度還誘導地方政府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追求經濟增長。因此,建立綠色審計,有利于強調企業對環境資源保護的責任,使環境資源成本得到合理反映。
推行綠色審計監督是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需要。當今綠色消費盛行,實施ISO14000認證和環境標志國際認證,將主導國際貿易的潮流。因此,在增強全民環保意識的同時,積極實施ISO14000認證和環境標志認證十分重要。ISO14000認證是國際標準化組織在1996年正式發布的環境管理體系標準,被稱為進入國際市場的綠色護照。實施環境標志認證就是對產品從原料生產到消費回收利用全過程的環境影響最小或無害認證。目前全球已有近萬家企業獲此認證,而我國僅有200家。我國已經是WTO正式成員,在WTO框架中,幾乎所有行業都對污染程度和允許的資源開發方法、數量加以限制,我國企業如不盡快開展認證工作,就會受到綠色壁壘的制約,大量產品將被拒于國際市場之外。為此,需盡快推行審計監督,借鑒發達國家環境審計的先進理論和操作技術,逐步建立起環境審計的理論框架、工作規則和報告標準,使環境審計走上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
推行綠色審計監督是企業自身發展的需要。傳統的企業發展模式是高投入低產出,自然資源消耗高,環境污染嚴重,這使得生態環境的再生產和補償能力嚴重滯后,阻礙著企業進一步的發展。重視綠色審計,對企業生態效益進行系統評價,推進環境質量的恢復或提高,有利于增加企業的發展潛力,使企業在競爭中處于優勢地位。此外,許多國家都提倡或要求企業重視對外披露環境信息,我國有越來越多的企業在外國投資、上市,企業環境會計核算失真將會產生投資誤導等監管問題,為適應上市所在國的要求,必須推行綠色審計監督。
推行綠色審計監督是我國環境現狀和環保工作所提出的要求。我國經濟在高速增長的同時,能源使用效率低,資源消耗量大,環境狀況一直存在問題。通過建立綠色審計,可以對環境進行價值度量,并對環境功能價值、環境成本、環境效益等的變動情況進行確認、計量和披露,進而為有效治理環境提供可信賴的信息。當前我國環保工作出現許多嚴重問題,譬如投資、運營資金不足,污水處理體制不規范,違法犯罪行為嚴重等,這些問題的解決,都要求我國進一步強化綠色審計監督,對環境保護資金使用的“真實、合法、效益”進行全面評價,并嚴肅查處相關的違法亂紀行為。
當前推行綠色審計監督需要明確的基本問題有以下幾個:
?。ㄒ唬┚G色審計的定義。綠色審計是針對全球自然資源短缺、生態環境污染嚴重的現狀,傳統會計核算失真,未將資源環境納入核算范疇而出現的會計核算虛假等問題,而進行的綠色核算公允性、真實性、合法性的認證審計監督。是為了確保受托環境責任的有效履行,由國家審計機關、內部審計機構和民間審計組織依據環境審計準則對被審計單位受托環境責任履行的公允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的鑒證。
(二)綠色審計目標及審計范圍。綠色審計目標是為了開展環境審計所期望達到或應當達到的目的和境地-確保受托環境責任履行的公允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公允性指驗證被審計單位的環保資金使用、環保項目收支以及其他與環境有關的經濟業務和經濟事項是否真實、完整、及時的記錄,有關余額和發生額的記錄是否正確、適當,有關事項的披露是否恰當,記錄和披露環境績效、環境問題的財務影響的方法是否合理。合法性即驗證與環境問題有關的經濟活動是否遵循了有關法律、規章、制度,及有關環境標準。效益性即驗證與環境問題有關的經濟活動的經濟性、效益性和效果性。綠色審計范圍應包括:環境政策法規執行審計;環保資金籌集、管理和使用審計;環保資金績效審計;環保投資項目和建設項目審計。
?。ㄈ┚G色審計的主體和依據。綠色審計的主體應包括國家審計機關、內部審計機構和民間審計組織。審計依據有:環保政策、方針、戰略;環境法律法規;環境標準;環境管理制度;審計行為規范。
綠色審計監督制度的建立,對促進我國社會經濟發展與自然環境間和諧統一,具有廣泛而深遠的理論和實踐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