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立完善的內控制度可以有效地堵塞管理中的漏洞,但應當清醒認識到:加強財務人員的職業道德建設,提高思想素質才是反貪養廉工作的根本出路。
一、案例概況
某公司W同志在任出納工作期間,先后利用23張現金支票編造各種理由提取現金96.94萬元,均未記入現金日記賬,構成貪污罪。具體手段如下:
(一)隱匿10筆出口結匯收入計96.94萬元:將其提現的金額與其隱匿的收入相抵,使其33筆收支業務均未在銀行日記賬和銀行余額調節中反映。
(二)偽造11張銀行對賬單:將提現的整數金額改成帶尾數的金額,并將提現的銀行代碼“11”改成托收的代碼“88”或外匯買賣的代碼“18”。
二、案例中暴露出的管理漏洞
(一)出納兼與銀行對賬,提供了在編制余額調節表時擅自報銷33筆收支業務的機會。
(二)印鑒管理失控。財務印鑒與行政印鑒合并使用并由行政人員掌管,出納在加蓋印鑒時未能得到有力的監控。
(三)未建立支票購入,使用,注銷的登記制度。
(四)濟青兩地的對賬不及時。有7筆收入已轉賬至濟南,沖平了應收外匯賬款,但未在青島的銀行日記賬中反映。若兩地能及時對賬,這個漏洞就會及早暴露。
(五)對賬單由出納從銀行取得,提供了偽造對賬單的可能。
(六)交接工作不明晰。W同志在交接出納工作時就存在個別遺留問題,理應責成其限期查明,否則不得離崗。
(七)憑證保管不善,會計已開好的7筆收匯轉賬單(記賬聯)被W同志隱匿,造成此收入無法記入銀行日記賬中。
(八)發現問題時追查不及時。在清理逾期未收匯時發現:有3筆結匯收入未在銀行日記賬和余額調節表中反映,當時由于人手較少未能對此進行專項清查。
三、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堵塞管理中的漏洞
W同志之所以能在11個月期間作案23次貪污巨款96.94萬元,究其根本原因在于缺乏一套相互牽制的約束機制,使之得心應手,猖狂作案。為此將內控原則運用于出納業務中建立完善的內控制度勢在必行。
所謂內部控制制度是指企業為了保護財產物資的安全完整,確保會計信息的準確可靠。貫徹管理方針,提高經營效率,以職責分工為基礎所設計實施的對企業的內部各種經濟業務活動進行制約和協調的一系列內部管理制度。
為使內控能夠充分發揮作用,設計各種控制措施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一)職責分工原則:
每項經濟業務的處理必須有明確的職責分工。即企業內部必須實行部門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明確各自的職責范圍和處理業務的權限,政策界限與紀律規定。
(二)相互牽制原則:
其目的在于利用不相容職務的分離和每項業務由多部門,多人員處理所形成的相互牽制關系,實現內部的自動控制。
不相容職務是指如由一個部門或人員辦理,既能弄虛作假,又可以自己掩飾錯弊的兩項或幾項職務。例如:出納職務與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的職務分離;錢賬分管;賬物分管等等。
(三)憑證制度原則:
1、必須設計合適的憑證格式及其傳遞程序,憑證則作為反映業務過程的法律事實。
2、對所有憑證都應預先編碼,以防丟失。
3、對所有憑證在入賬裝訂前必須經過嚴格的審核,以保證其賬務處理的正確性、真實性與合規性。
(四)核對檢查原則:
除憑證的審核外,還要對證賬,賬賬、賬表、賬卡、賬實的核對檢查。
四、內控原則在出納業務中的具體運用(圖略)
說明:①-⑧職責分離
①-⑥職責分離
⑤-⑧職責分離
①印鑒管理制度:
財務負責人掌管財務印鑒,加蓋時要審查有無審批手續,金額是否正確,用途是否符合規定。不得簽發遠期和空頭支票。
②核對往來賬:
財務負責人應指派專人定期與業務單位(含濟青兩地)核對賬務,及時編制往來賬余額調節表,查實未達賬項的原因,調整賬務并催收應收國內(外)賬款。
③監督檢查制度:
A、復核銀行余額調節表的編制是否正確,有無遺漏或收支抵消等情況:
B、督促有關人員及時、全面、正確地進行賬務處理,使收支業務盡早入賬,不得壓單;
C、記賬與出納業務的職責相分離,使記賬的權限僅限于主管會計,用密碼的方式給予限定;
D、對現金的賬實情況進行經常性和突擊性抽查,查看庫存的現金有無超出限額,有無挪用盈虧情況,保管措施如何。
E、監督出納移交工作的整個過程,查看移交清單是否完整,對于遺留問題應限期查清,不留后遺癥。
④嚴格交接手續:
A、出納員調換崗位,須按規定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做到前不清,后不接。
B、離職人員須編制移交清單,列明移交的賬,證、表、公章、資料及有關事項,由監交人簽字認可后方可辦理手續。交接清單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存檔。
⑤現金管理制度:
A、《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現金的使用范圍如下:
a、職工工資、津貼;
b、個人勞務報酬;
c、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科教,文體等獎金;
d、各種勞保,福利費用及國家規定的其他支出;
e、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
f、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g、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h、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支出。
B、庫存現金的限額為一萬元,超額的現金應當日存入銀行,出納員要加強安全防范意識。
C、超出2000元的現金收入,應請客戶將其存入開戶行,財務處憑銀行蓋章的現金交款單放貨,以避免收取假鈔。
D、報銷時間為:每周一、三、五下午。對于超出2000元的現金支出應提前一天向出納員報告,否則將不予保證。
E、出納員應收支清楚,做到日清月結。財務負責人應定期于每月上旬的第一個周一上午清查現金,核對賬實是否一致。
⑥與銀行對賬業務:
對賬業務應由掌管支票,印鑒以外的人擔任。可由現金出納員索回銀行對賬單,并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對于未達賬項應及時核查原因,并做好調賬事宜。
⑦收入登記制度:
A、對子收入的結匯賬單、支票、匯票、托票等應建立登記簿。注明收入的日期,金額,來源及業務承辦。對于需要確認的收入(如賬單)應加注簽收欄,督促有關人員4天內交回。
B、對于收據,發票應按順序號管理,會計開具時應審核其內容,由出納加蓋“收訖”章及人名章,以避免出納員套開收據的情況。
⑧支出(支票)控制制度:
A、對于銀行托收的運費,保險費、銀行費用等支出項目應督促有關人員盡快辦理確認報銷手續,會計應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B、建立嚴格的支票管理制度:
a、購入銀行現金支票和轉賬支票都要建立購入登記簿,注明購入的日期,編號,并按順序號逐筆記入支票使用登記簿。
b、銀行出納在使用現金支票時應注明日期、金額,由財務負責人審核并加蓋印鑒。提取的現金應當日如數交給現金出納并辦理簽收手續。
c、銀行出納在簽發轉賬支票時,應審核其用途是否符合規定,并填寫收款人,用途,限額。不得簽發空頭和遠期支票。
d、銀行出納根據支票領用簿隨時督催領用人5日辦理報銷手續。對于作廢的支票應加蓋作廢章,與存根附在一起訂入憑證中備查。(作者:李西軍 中國電子進出口山東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