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按照《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的要求,持證人員每年必須參加繼續教育,現將2006年我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二、培訓方式:
采取集中授課方式,統一培訓教材,統一課時,統一師資。
三、培訓內容:
今年頒布的部分新準則和行政事業單位有關規定
三、組織方式:
各轄市區財政部門負責本地區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市屬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由財政部門直接組織培訓。
四、時間安排及報名:
培訓工作從10月下旬開始,年底之前結束,每期2天。各轄市區可根據全市統一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培訓時間。
持證人員請于11月10日前到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部門報名參加繼續教育,發證機關為“鎮江市財政局”的持證人員請到鎮江市會計服務中心報名(聯系電話:4405972、4413716),具體培訓時間及培訓地點另行通知。
鎮江市財政局
二○○六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