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財政局(寧波不發),省級有關單位:
為了進一步提高會計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會計職業道德水平,根據《會計法》和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為做好2006年度我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實施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省財政廳負責全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組織指導,具體負責全省高級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各市、縣(市、區)財政部門按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權限負責做好本地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并配合做好當地高級會計人員參加省財政廳統一組織的繼續教育培訓工作。省級主管部門、企業集團等根據行業管理需要進行行業培訓的,必須事先將培訓計劃報省財政廳備案后再組織實施。
市、縣(市、區)會計人員參加省級主管單位、集團公司等統一組織的會計人員繼續參加教育培訓的,由所在單位統一報當地財政部門備案,當地財政部門予以認可。會計行業協會根據會員單位需求到市縣組織培訓的,應事先到當地財政部門備案,并配合當地財政部門做好會員單位參加繼續教育培訓人員有關培訓數據錄入工作。
二、培訓對象
2006年9月底前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無論是在會計崗位或不在會計崗位的都要參加2006年度的繼續教育培訓。
三、培訓內容
1.企業會計準則
2.會計、財政、稅收改革新動態
3.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
4.會計相關的法律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
5.其他相關知識
四、培訓教材
1.《新〈企業會計準則〉簡要讀本》
2.《企業會計準則——2006》
3.其他有關資料
五、培訓時間2006年9月下旬至2007年6月。
六、培訓師資
從事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教師應當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修養、較高的專業理論政策水平,扎實的專業知識基礎,較豐富的實際工作和教學經驗,具有勝任教學的能力。不具備教學資格不能擔任繼續教育的培訓教師。
為貫徹新會計準則,財政部今年將對省一級的師資進行培訓。省財政廳負責對各市財政局選派的師資及省級培訓點的師資進行培訓。各縣(市、區)師資由各市財政局負責培訓。
七、培訓要求
1.財政部出臺的《企業會計準則》將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圍內施行,鼓勵其他企業執行。各級財政部門要充分利用開展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有利契機,將會計基本準則和具體準則的培訓作為2006年繼續教育的重點,對先行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會計人員及有關部門的管理人員要進行重點培訓,使他們盡快掌握《企業會計準則》,確保《企業會計準則》在我省的順利實施。
2.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后,各級財政部門應根據各自的管理范圍將所屬會計人員參加培訓的時間、內容、學時等信息錄入會計人員管理數據庫中,并在會計從業資格證上予以登記,同時,不得要求會計人員重復參加此類培訓。
3.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單位,要求承擔2006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應及時將本單位的基本情況及2006年舉辦繼續教育培訓班的計劃按照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體制報相關財政部門備案。財政部門審核通過后,在相應的財政網上公布。
4.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單位,應按會計人員的具體情況分初級、中級設置培訓班次,針對不同層次的培訓對象因材施教,進行認真的教學,嚴格執行考試制度,注重培訓效果,使廣大會計人員通過繼續教育培訓不斷提高會計專業技術水平和會計職業道德水平。
5.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單位的指導和監督,確保培訓質量。對違反有關規定、培訓質量低下或采取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違規收取費用的培訓單位,要嚴肅查處,情節嚴重的,取消其培訓資格。
二○○六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