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02-06-27 00:00:00.000 發文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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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民用航空企業代理售票手續費收入有關會計處理問題的復函 同意你們對《運輸(民用航空)企業會計制度》中關于代理售票手續費收入會計處理的修改意見,將代理售票手續費收入從“其他業務收入”科目中劃出,在“機場服務收入”科目下增設“代理售票手續費收入”明細科目對其進行核算。民航運輸企業各單位代理售票網點收到代理售票手續費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機場服務收入——代理售票手續費收入”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