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人考[2006]30號
頒布時間:2006-04-13 15:50:34.000 發文單位: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
各區縣(自治縣、市)人事局考試管理部門,市級各部門人事(干部)處:
根據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2號)規定,為切實做好我市2006年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2006年4月17日—5月10日。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2006年11月4日
9:00—11:30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14:00—16:30 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三、報考條件
㈠ 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國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恪守職業道德。
㈡ 初級資格考試:
報名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第㈠條外,還必須具備高中畢業及以上學歷。
㈢ 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第㈠條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十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含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的經濟員資格或國家統一考試前按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職務)。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
3.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4.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
5.獲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6.獲博士學位。
㈣ 已評聘非經濟專業技術職務的在崗從事經濟工作的人員,可同相應級別經濟專業職務的人員一樣,按照上面第㈢條第1款的規定,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㈤ 已離退人員,可按上述㈠、㈡、㈢、㈣的條件,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資格考試。
㈥ 香港、澳門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申請參加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凡報名條件中有專業學歷和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規定的,在報名時,還應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四、考試級別、專業設置及代碼如下表
級別:中級:3;初級:4 | ||||||
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 |
工商管理 |
01 |
保 險 |
10 |
人力資源管理 |
15 | |
農 業 |
02 |
運
輸 |
水路 |
11 |
郵 電 |
16 |
商 業 |
03 |
公路 |
12 |
房 地 產 |
17 | |
財政稅收 |
07 |
鐵路 |
13 |
旅 游 |
19 | |
金 融 |
09 |
民航 |
14 |
建 筑 |
21 |
五、報名要求
㈠ 報名卡報名程序
1.考生須按要求認真填涂《重慶市 資格考試報名卡》(以下簡稱《報名卡》),經單位審核同意蓋章后,攜帶學歷證書原件、本人身份證和1寸黑白近照(1張)到報名點報名。各報名點務必檢查《報名卡》填涂內容正確,照片無遺漏并保證質量。
2.考生或被委托人填涂《報名卡》各欄目信息須完整準確,不能漏填、錯填。否則,責任自負。
㈡ 現場攝像報名程序
1.考生須攜帶本條㈠款中規定的證件和所在單位出具從事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考生可在重慶人事人才網點擊“人事考試”,下載“考試報名條件證明”),到報名點進行現場攝像報名。
2.考生委托人,被委托人須攜帶考生本人1寸免冠近照(1張)和本款1條中規定的證件以及由所在單位出具從事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到報名點報名。
㈢ 各報名點以考生身份證與考生本人(像片)進行核對,必須一致。對考生提供的有效證件原件(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和單位證明進行資格審查。對考生填涂的《報名卡》和現場攝像報名校對單上的姓名、學歷、所學專業、報考專業、級別、身份證號碼核查準確無誤后,請考生在《報名卡》或現場攝像報名校對單上簽名確認。
六、報名地點
㈠ 區縣報名點:
各區縣(自治縣、市)人事局考試管理部門均設報名點,考生按就近屬地原則報名。
㈡ 直屬報名點:
1.重慶市人事培訓中心(地址:渝北區新牌坊一路1號,聯系電話:89077188、89078888-8520)。
2.重慶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地址:江北區區府路1號附1號農墾大廈四樓,聯系電話:67765252)。
3.重慶人才大市場沙坪壩市場(地址:沙坪壩區三峽廣場賽博五樓,聯系電話:65410804)。
4.重慶人才大市場大坪分市場(地址:渝中區大坪長江二路77號萬友公司704室,聯系電話:68770085)。
5.重慶市繼續教育協會(地址:渝中區中山三路155號機械大廈8-3號,聯系電話:63619615)。
6.重慶市少年兒童圖書館輔導部(地址:渝中區中興路73號,聯系電話:63842665)。
七、考試收費標準
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考務費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八、考場設置
㈠ 各縣(自治縣、市)設置初級考場。
㈡ 萬州區、涪陵區、黔江區、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南岸區、北碚區、大渡口區、巴南區、渝北區、萬盛區、雙橋區、長壽區設置中級(含初級)考場。
㈢ 梁平縣、城口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云陽縣、開縣、忠縣報考經濟專業技術資格中級的考生到萬州區設置的中級考場參加考試。
㈣ 豐都縣、武隆縣、石柱縣報考經濟專業技術資格中級的考生到涪陵區設置的中級考場參加考試。
㈤ 酉陽縣、秀山縣、彭水縣報考經濟專業技術資格中級的考生到黔江區設置的中級考場參加考試。
㈥ 其他各縣(市)報考經濟專業技術資格中級的考生到重慶市直屬考點參加考試。
㈦ 區縣報名參考人數達不到150人的合并到就近區縣參考。
九、考試和輔導用書的征訂
㈠ 考試用書的征訂:
根據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6年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征訂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56號)規定,在征訂2006年版考試用書時,各報名點在征訂工作中請注意以下問題:
1.《工商管理專業知識與實務》一書因有關政策法規的更新與修訂,做了重新編寫,報名時請提醒考生訂購。
2.運輸專業(含4個子專業)、旅游專業初、中級考試用書仍為2004年版書。
3.其他專業考試用書再版時做了一些修訂,刪除了個別段落,考生可選擇使用2006年版或延用2005年版考試用書。
4.2006年版考試用書定價:初級42元/冊,中級45元/冊。
㈡ 輔導用書的征訂:
今年將與考試用書一并征訂與發行《經濟基礎知識》和各專業考試的輔導書。為方便考生訂購和學習,輔導書按專業編寫印刷為合訂本,即上篇為基礎知識,下篇為專業知識。輔導書的主要內容是:對專業考試大綱的分析和理解;解析考試用書章節要點;結合考試用書重點章節附練習思試題;上一年度試卷及分析;考生應考中的注意事項及提高應考能力的方法等。該書定價為40元/冊。
考生在報名點自愿預訂考試用書和輔導用書。
十、其它有關事項
㈠ 200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設置及題型、題量均與去年相同。本考試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藍色墨水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㈡ 各區縣和直屬報名點須按《2006年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1)要求按時按質完成,特別是考試用書征訂單務必準時上報,以保證考試用書盡早發至我市考生手中。
㈢ 各報名點務必于2006年5月18日前,將《報名卡》或現場攝像報名的信息數據、《2006年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人數統計表》(附件2)、《2006年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征訂單》(附件3)以及《2006年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信息表》(附件4)報送市人事考試中心,同時一并交清報名考務費。
㈣ 考生到各報名點領取準考證的時間為:2006年10月15日后。
㈤ 考生在考試成績公布后,在重慶人事人才網(www.cqpa.gov.cn)上查看《國家職稱(職業)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辦證時間表》中的辦證時間,按《辦理職稱(職業)資格證書須知》的要求,辦理資格證書。
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