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1990-03-07 00:00:00.000 發文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為了搞活國營工業企業和商業企業(含醫藥、供銷社等,下同),繁榮城鄉市場,使我區經濟持續、穩定、協調地發展,特對經營廣西地方工業產品中的若干問題作如下規定:
一、各地、市都要成立經營(或推銷)地方產品協調小組,由一位副市長(副專員)任組長、計委、經委、財委(辦)、銀行、物價、財政、商業、物資、供銷、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主要任務是:協調地產品產、供、銷等方面的關系,組織商定工商聯營事宜,確定地產品商業收購和工業自銷比例,處理好工商之間的經濟利益等問題。
二、工業企業要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市場變化及時調整產品結構,努力開發新產品,千方百計擴大適銷對路產品的生產。國營商業企業要把經銷廣西地方工業產品作為自己的職責,積極采取措施,研究市場需求,擴大推銷廣西地方工業產品,增加有效供給,繁榮城鄉市場。工商企業要管理市場產品供應。
三、除專營商品外,各地、市應根據暢銷、平銷、滯銷產品的不同情況,組織工商雙方商定商業收購和工業自銷的比例。商業批發企業,經營廣西地方工業產品的購進額一般應占工業品購進總額的25%以上,具體比例由各地、市協調小組確定。
四、工業企業供應給商業批發企業及縣公司、基層社、零售商店的產品應分別執行出廠價、供應價、批發價。工商雙方要信守合同,嚴格按合同供貨和收購。工廠銷售和商業經營廣西地方工業品,執行國家規定的價格或差率有困難,要求提高價格或商業差率的,按物價管理權限,由物價部門或物價部門會同商業部門研究審批,按正常程序辦手續。屬放開的產品,要經工商雙方商定變動價格。
五、對收購廣西地方產品的商業企業,銀行要優先給予貸款;對收購大宗季節性銷售適銷對路的廣西地方工業產品的貸款,在征得專業銀行同意后,可不實行浮動利率;按收購商品的周轉期確定貸款期,在合理庫存及貸款期內,不按加息和罰息。商業企業合理庫存由當地商業主管部門會同同級銀行、財政部門核定。
六、對地、市、縣級商業公司推銷廣西地方工業產品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具體辦法,按桂政發〖1989〗30號文第六條執行。推銷廣西地方工業品超過購進定額的單位,超定額部分按銷售金額的1‰~2‰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列入銷售費用。
七、在評先進單位和個人以及考核經營者完成承包任務時,要把是否完成推銷廣西地方工業產品的任務,當作一項重要指標考核,在評比考核經濟效益指標時,可按本企業的平均利潤率計算經營地方產品的利潤,視同實現利潤。
八、各地行署、市人民政府每年評選一次推銷廣西地方工業產品先進單位和個人,并給予表彰和獎勵。
九、物資企業原則上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1990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