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1988-09-12 00:00:00.000 發文單位:省政府
為保證省政府與各部門、各市地之間聯系暢通,特制訂省政府辦公廳值班工作制度。
一、省政府辦公廳值班室建立責任制,實行專人晝夜值班。
二、省政府辦公廳值班室的主要任務是:接收、傳達、處理各部門、各市地通過電話、傳真向省政府報告的緊急、重要事宜,答復電話查詢,負責省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辦公會議的電話通知,負責省政府辦公廳與國務院辦公廳的傳真通信,辦理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對各部門、各市地的電話報告,值班人員要認真、準確地記錄,整理后及時送秘書長或主管副秘書長、副主任閱示,并按批示要求印發《值班報告》或辦理有關事項。
四、對于領導同志交辦的事項,值班人員要認真、抓緊辦理;緊急、重大事項的辦理情況,要及時向領導反饋。
五、值班人員要認真負責,謙虛謹慎,堅守崗位,搞好交接班,遵守各項安全保密制度。
六、節假日或遇有緊急事項,省政府辦公廳統籌安排兩人以上工作人員值班,并有領導同志帶班。
198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