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地稅函[2008]117號
頒布時間:2008-09-26 16:29:01.000 發文單位:湖南省地方稅務局
各市、州地方稅務局,省地稅稽查局、省局直屬局: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于印發<關于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補充規定>的通知》[(89)國稅地字第140號]規定,對基建項目,特別是國家產業政策扶持發展的大型基建項目在建期間,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有困難的,可報批免征或減征。為了便于掌握和界定國家產業政策扶持發展的大型基建項目,更好地支持我省產業結構的調整,加快我省經濟發展。現就重點基建項目在建期間土地使用稅征免問題進一步明確如下:
一、凡國家及省政府確定的重點基本建設項目,在建期間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有困難的,由建設單位直接向省地稅局提出申請,經省地稅局確認后,下文給予免征或減征照顧,不再層層辦理報批手續。
二、對其他基建項目,在建期間納稅有困難的,仍按管理體制報批,不執行上述規定。
二ΟΟ八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