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1]5號
頒布時間:2011-11-30 09:54:20.000 發文單位:重慶市地方稅務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業發展的要求,切實降低我市個體工商戶和微型企業的稅收負擔,根據《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65號),并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我市營業稅起征點調整情況公告如下:
一、按期納稅的,起征點定為月營業額20000元;
二、按次納稅的,起征點定為每次(日)營業額500元。
本公告自2011年11月1日(稅款所屬期)起執行。營業稅起征點的適用范圍限于微型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