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注協[2011]2號
頒布時間:2011-01-06 16:35:13.000 發文單位:吉林省注冊會計師協會
各會計師事務所(分所):
省注協自2011年1月17日起開展對全省注冊會計師2011年度任職資格檢查工作。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辦法》(會協[2008]9號)和《關于開展2011年度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工作的通知》(會協[2010]108號)的規定,今年的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將注冊管理與行業管理工作緊密結合,即:任職資格檢查與事務所財務管理、內部管理、質量管理、隊伍建設、事務所創先爭優綜合評價工作和黨支部建設等掛鉤,與主任會計師(黨支部書記)和有關管理人員工作掛鉤,總體評價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情況。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對象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全省在冊的注冊會計師。對于已從原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事務所)轉出擬加入其他事務所或正在申請設立新事務所以及正在辦理事務所清算的注冊會計師人員,在1月28日前直接向我會提交任職資格檢查申請,申請中說明2010年執業、繼續教育等情況,并附交原事務所出具的有關證明材料。
二、檢查內容
1、注冊會計師是否在事務所專職執業;
2、2010年是否從事了注冊會計師業務;
3、是否接受繼續教育培訓;
4、是否履行會員義務;
5、是否受到過刑事處罰或行政處罰;
6、事務所財務管理、內部管理、質量管理、隊伍建設、事務所創先爭優綜合評價工作和黨支部建設等情況;
7、其他。
三、注冊會計師不予通過情形
1、依法被撤銷注冊,或者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的;
2、不在事務所專職執業的;
3、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4、受刑事處罰的;
5、自行停止執行注冊會計師業務滿1年的;
6、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的;
7、其他。
四、未通過檢查注冊會計師的處理
凡未通過任職資格檢查的注冊會計師,我會將撤銷或注銷注冊,并收回注冊會計師證書。對符合規定條件的人員,經本人申請,可轉為非執業會員。
五、注冊會計師暫緩檢查情形
1、不履行會員義務且情節嚴重的;
2、所在事務所在接受暫停執業處罰期間的;
3、本人在接受暫停執業處罰期間的;
4、事務所在財務管理、內部管理、質量管理、隊伍建設、事務所創先爭優綜合評價工作和黨支部建設中存在問題尚未整改完畢的;
5、其他。
對暫緩檢查的注冊會計師,待暫緩檢查的事由消除后,我會再進行檢查。
六、任職資格檢查應提交材料
1、《2011年度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基本情況表》(詳見附件1);
2、《2011年度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基本情況匯總表》(詳見附件2);
3、《注冊會計師及其他從業人員基本情況匯總表》(詳見附件3);
4、注冊會計師證書原件;
5、特殊事項說明:即對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受刑事處罰和已死亡的注冊會計師,應當作為特別事項予以說明;
6、本所開展任職資格檢查工作情況的報告。
七、檢查程序
1、事務所申報準備:各事務所認真對照任職資格檢查條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按規定的時間、項目內容,如實填報、保證真實完整。各事務所應按規定的參檢時間將本所任職資格檢查材料整理報送我會。在報送書面材料前,各事務所還應登陸財政部會計行業管理系統和中注協注冊管理系統,認真核對注冊會計師信息,及時補錄或修改。
2、事務所上報材料:事務所應按照任職資格檢查的時間安排,將申報材料報送至我會310、312室。
3、材料核查:我會將根據申報情況進行審查,檢查合格的,注冊會計師證書上加蓋檢查合格專用章;存在問題的,注冊會計師證書暫留我會,待核實后,按有關規定處理。
4、實地核查:根據中注協《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辦法》的有關規定,并結合各事務所向我會申報使用防偽標識和出具報告情況,對2010年沒有出具業務報告人員(質量控制負責人除外),進行延伸檢查。
5、談話核查:在2010年執業質量檢查中,凡未參加實地談話的注冊會計師,本人必須到我會進行談話核查(詳見附件4)。
6、公布檢查結果:我會將根據檢查情況,對通過檢查、暫緩檢查及撤銷、注銷的注冊會計師名單,在省注協網站及吉林日報上予以公告。
八、檢查要求
1、各事務所和參加任職資格檢查的注冊會計師應對上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發現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同時將計入誠信檔案。
2、省內分所應將檢查材料先報至總所,由總所匯總后,統一提交我會參加檢查;
3、注冊會計師須向我會繳納公告費100元/每人;
4、因注冊會計師證書登記事項已滿而需換證的,另提交一張小2寸免冠彩色近照。
九、時間安排
1、1月17日至1月21日,長春地區(詳見附件5);
2、1月24日,延邊和白山地區;
3、1月25日,吉林地區;
4、1月26日,遼源、松原和白城地區;
5、1月27日,四平和通化地區。
聯系人:陳宏偉 陳綠地
電 話:0431-88591825 88591826
附件:
4、談話核查人員名單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