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
頒布時間:1999-12-13 11:22:27.000 發文單位:湘職改字[1999]25號
各市、州、省直各有關單位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
我省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進入經常化以來,對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應具備的學歷、論文要求,已多次作了明確規定,為客觀、公正、準確地評價人才,奠定了基礎。隨著職稱改革的不斷深化,為進一步加強宏觀管理,確保評審質量的不斷提高,現就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論文及學歷要求提出如下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論文要求
?。ㄒ唬┓采陥蟾呒墝I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必須按省人事廳湘人發[1996]3號、湘人發[1997]217號文件的要求提交任現職以來的參評論文及相關材料,其中按要求提交的論文是指在國家或省新聞出版部門正式批準的有國際國內統一標準刊號ISSN、CN的刊物上公開發表的論文。
?。ǘ?對論文要求有“國家級”、“省級”的區別。“國家級”是指全國性報紙、期刊,即黨中央、國務院及所屬各部門、中國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各民主黨派和全國性人民團體主辦的報紙、期刊及國家一級專業學會會刊發表的專業論文。“省級”是指地方性報紙、期刊,即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所屬部、委、辦、廳、局主辦的報紙、期刊與本科院校學報。論文篇幅要求在1500字以上。
?。ㄈ?國家社會科學研討會入選論文,湖南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立項課題獲獎論文,需提供已批復的該項目或該立項課題文件復印件。
?。ㄋ模?省級專業學會,是經省一級學會管理機構注冊登記的省級學會。獲省社科一級學會、省自然科研與教育學會二級學會的年會一、二等獎論文可作為參評論文,但需提供該年會入選論文和獲獎論文目錄,并經學會主管部門鑒證,加蓋公章。學會年會每年獲獎論文一、二等獎比例應控制在入選論文的30%以內。
(五)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評審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報送的論文必須是反映本人從事和申報專業相關的內容。申報的“代表”作,應是該文章的第一作者;但縣(含縣)以下企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也可為第二作者。
?。┫率鑫恼潞唾Y料不能作為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參評論文。
1、 發表在增刊上(包括有條碼)的論文。
2、 發表在論文集上(含有書號的)論文。
3、 只發了用稿通知或已印清樣但未正式發表的論文。
4、 新聞報道、譯文、譯著、文摘、文獻綜述、史志、科普文章、科技新聞、病歷、病案、考試大綱、教學大綱、教學體會、復習資料、習題集(庫)、教學體會等。
5、工作研討資料、工作動態、講座、報告、文件匯編等資料性質的材料以及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1997年9月30日聯合下發的湘辦發[1997]34號文件中明確的只用于本系統、本單位指導工作、交流信息的“內部資料”。
二、 學歷要求
?。ㄒ唬?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需具有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各系列職稱評審試行條例中所規定的學歷。規定學歷指國家教委承認的高等院?;蛑械葘I學校按規定的學制學習期滿,考試合格,準予畢業所獲得的學歷(除另有規定外)。各種進修、培訓班頒發的結業證書或專業證書不作為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學歷依據。
(二) 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應具有所申報的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規定學歷,根據教育部1998年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教高[1998]8號)規定,我國高等學校本科分設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十一個一級學科門類,同一一級學科內的專業為相近專業。
?。ㄈ?申報衛生、工程、自然科研、高教、農業五大系列職稱時,申報人所具有學歷(包括后續學歷)的專業與申報任職資格的專業必須一致或相近。其它系列申報人所具有學歷的專業與申報任職資格的專業不一致或不相近時,一般應視為不具備規定學歷,這種情況可通過接受省、部級教育、培訓機構六個月以上時間的繼續教育,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繼續教育證書。
?。ㄋ模?具有大專學歷有縣農業、林業、水利企事業單位工作,累計工作年限20年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可按有關規定申報評審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大專院校畢業,在縣以下(不含縣)區、鄉(鎮)企事業單位(含編制、工資關系在縣而長期派駐在區、鄉)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累計15年以上,且任現職已達到《試行條例》規定時間要求的中級專業技術人員,可以申報評審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ㄎ澹?根據有關文件精神,未經全國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并未取得學位證書的各高等院校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畢業或結業證書,不作為評聘專業技術職務的學歷依據。
(六) 凡在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論文及學歷要求上,與此文件精神不符的,以此文件為準。
湖南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