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辦發[2009]43號
頒布時間:2009-07-24 10:49:27.000 發文單位: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有關直屬單位:
為推進全省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確保困難群眾在因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現暫時性困難時能夠得到有效救助,根據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低收入群體救助制度的有關要求,經省政府領導同意,現就建立健全臨時救助制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和基本原則
(一)目標任務。
2009年12月底前,全省各市(地)、縣(市)要全面建立起覆蓋城鄉的政策配套、管理規范、運轉有序、資金落實、便于操作的臨時救助制度。對因臨時性、突發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現暫時困難的城鄉居民家庭,給予非定期、非定量的臨時救助,幫助其解決基本生活困難;對臨時救助實施規范化管理,嚴格審核審批程序,科學合理確定救助方式和救助標準,逐步提高救助水平;探索完善臨時救助與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其他專項社會救助制度的銜接配套措施,逐步實現管理制度化、操作規范化。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政府救助與慈善救助、社會互助相結合,以政府救助為主。
2.堅持以“救急救難”為主與最大限度追求公平、公正相結合。
3.堅持現金、實物救助與提供服務相結合。
4.堅持臨時救助與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其他專項救助相結合。
5.堅持屬地管理與分級負責相結合。
二、范圍和標準
(一)救助范圍。
1.城鄉低保制度和其他專項社會救助制度覆蓋范圍之外,因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現暫時困難的城鄉低收入家庭,重點是低保邊緣家庭。
2.雖然已納入最低生活保障或其他專項社會救助制度覆蓋范圍,但由于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較大困難的家庭。
3.當地政府認定的其他特殊困難家庭。
(二)救助標準。
各地應準確把握臨時救助的非定期、非定量特征,根據困難家庭的特殊情況和維持當前基本生活的需要,結合本地實際,合理確定救助方式和救助標準,并注意協調安排有關社會專項救助與其他社會救助政策的銜接配套,確保救助效果。
三、操作程序
臨時救助原則上按照家庭申請、居(村)委會申報、街道(鄉鎮)審核、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批的操作程序組織實施。情況特殊的,可采取特事特議的辦法予以審批。在實施過程中,要做到救助政策、對象、標準、金額“四公開”,申請原因、審核意見、審批結果“三公布”,廣泛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要明確規定在一定時期內同一救助對象享受臨時救助的次數及時限,避免臨時救助長期化。
四、資金籌措與管理
臨時救助實行屬地化管理原則。救助資金以地方政府投入為主,社會捐助為輔。各級地方政府要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在年初財政預算中合理安排臨時救助資金。同時,要通過爭取社會各界的捐贈,不斷拓寬臨時救助工作的籌資渠道。救助資金要專項管理,專款專用。
五、工作要求
各地要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抓緊制定出臺臨時救助制度的實施辦法,合理確定本地區臨時救助范圍和標準,逐步規范程序,明確臨時救助的申請、審核、審批及發放規程,并認真做好救助對象檔案資料的規范管理,加強對臨時救助工作的監督檢查,確保臨時救助制度的健康有序實施。要認真把握臨時救助“救急救難”的工作特點,加強各項救助制度的銜接配套,充分發揮“慈善超市”、“愛心超市”的功能,形成臨時救助與慈善事業及其他社會救助措施各有側重、相互銜接、良性互動的運行機制。
二00九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