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11-10-14 11:11:12.000 發文單位:南京市人民政府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府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積極應對當前經濟形勢變化,切實服務企業發展,保持全市經濟平穩健康運行,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準確把握應對當前復雜經濟形勢
今年以來,全市經濟保持了平穩持續增長勢頭,經濟總量不斷增加,經濟結構進一步優化,財政收入穩定增長,企業效益繼續提高,城鄉居民生活進一步改善。但是,隨著歐債危機不斷升級,國際金融市場持續動蕩,全球股市大幅波動,同時,國內宏觀調控、房地產調控政策效應顯現,節能減排、環境保護壓力加大,資源要素配置難度加大,銀根收緊資金緊缺壓力加大,影響經濟運行不穩定、不確定的因素進一步增加。全市要充分認識當前國際國內復雜多變的經濟形勢,科學分析、準確把握對在寧企業以及全市經濟運行可能產生的影響和變數,科學應對,加強防范,多策并舉,鞏固經濟發展的良好勢頭,確保“十二五”開局之年完成和超額完成全年目標任務。
二、加快產業轉型升級、科技創新,促進經濟整體平穩健康發展
(一)加強和支持企業轉型升級。支持企業轉型升級、科技創新,扶持新興產業發展;支持企業正常經營活動保障資金供給;支持企業有效的項目投入,培植新的增長點;支持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加強產學研聯合,加快培育科技中小企業。市級產業專項資金要重點支持產業轉型升級,積極引導產業發展。發揮市級創投引導基金作用,帶動社會和各方面投資新興產業。全面落實國家、省、市相關引導政策,推動中小企業高起點、有重點地引進國內外先進技術及設備,提高中小企業技術裝備水平。引導和幫助企業開拓市場,強化誠信和品牌形象,克服困難,提高產品市場占有率。
(二)建立健全轉型升級倒逼機制。深入貫徹市委關于聚焦“四個第一”,實施創新驅動戰略,打造中國人才與科技創新名城的決策部署,大力組織實施“八大計劃”,通過實施最嚴格的能源節約、環境保護、土地管理、生態綠地保護和水資源管理制度,把發展方式轉換到創新驅動、內生增長、綠色發展的軌道上來。對符合產業政策重點發展的新興產業企業,該支持的要積極支持;對“三高兩低”企業該調整的要調整,該關閉的關閉。
三、保持金融市場的穩健運行
(三)加大信貸資金保障力度。貫徹落實10月12日國務院關于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金融、財稅政策,充分利用銀行信貸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資金支持和良好合作關系,增進與金融機構的聯系、協調、合作,共克時艱。引導銀行業機構積極向上爭取信貸規模,加大有效信貸投入,不抽資、不壓貸。銀行業金融機構對企業貸款,特別是中小企業貸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貸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引導銀行提高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不良率的容忍度,合理控制利率上浮比率,融資成本不高于國家有關規定,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確保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土地政策、環保政策、信貸審慎管理規定及宏觀調控政策等要求的項目,協調各銀行繼續按協議提供貸款,推進項目建設。
(四)規范各類社會融資活動。堅持支持發展與加強監管相結合的原則,各行業主管部門和工商管理部門要引導各類融資性中介機構開展業務。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典當行、各類投資公司的管理,強化風險防范,各類經營費率、業務手續費等嚴格控制在規定范圍以內。引導和規范民間資金、企業閑置資金合理有序流動,對民間借貸逐步陽光化,堅決打擊非法集資、高利貸、暴力收貸等違法行為。
(五)有效防范各類融資風險。開展企業資金鏈風險排查和監測分析,制定預案,做好預警。積極協調貸款銀行和擔保公司,幫助企業解決抵押和擔保困難。對出現資金臨時性困難的企業,可以主辦行為主,聯合其他貸款銀行統一開展救助;對已出現危機的企業,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給予支持,幫助企業渡過難關;對已經關停企業,政府職能部門、企業行業協會要主動牽線實行兼并重組。
(六)建立金融工作協調機制。積極爭取金融監管部門對我市金融工作的指導,督促金融機構規范運營,不隨意抽貸、不抬高融資成本。建立維護金融債權協調工作機制,法院、公安、金融辦、企業主管部門、各金融機構要暢通信息渠道,依法維護金融債權,創造良好金融生態環境。
四、保持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穩健運行
(七)加強運行監測。分析匯率、利率、用工成本等要素波動對企業運營的影響,及時向企業發布相關信息。加強中小企業跟蹤分析、重點產品監控等運行監測,特別關注出口依存度高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尤其是沒有自主品牌、產品競爭力不強企業的跟蹤監測和分析,分行業、分地區分析中小企業發展情況,及時發現中小企業運行過程中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八)加強企業自身發展。中小企業自身要通過推進科技創新、轉型升級,加強內部管理,提高運行質量。要充分利用全市實施創新驅動戰略的各項優惠政策,做強做大企業。
(九)加強要素供給。落實并完善對小微企業貸款的差異化金融監管政策,做好中小企業的資金扶持。鼓勵和支持銀行金融機構研發創新適應中小企業的金融產品,逐步擴大企業集合票據、集合債券、短期融資券發行規模,積極穩妥發展小型微型企業貸款保證保險和信用保險。支持中小企業融資,適當增加市級擔保資金。細化差異化監管政策,在審慎監管的基礎上,促進農村小額貸款公司、科技小額貸款公司、村鎮銀行等微小金融機構的組建。加快推進企業上市融資,支持企業探索運用企業債券等多種融資工具。組織銀企洽談會、重點項目推介會、信息發布會等,積極搭建銀企溝通平臺。加強對原油、礦石、煤炭等重要材料,以及成品油、鋼材、液晶模組等重點產品的產銷存和價格變動情況的跟蹤監控,提高企業應對市場變化的能力。組織開展上崗培訓、技能培訓和管理人員培訓等,提高中小企業工人素質。
(十)加強協調服務。建立健全融資籌資、創業輔導、技術支持、信息咨詢、市場開拓、人才培訓等為主要內容的企業服務體系,充分發揮工商聯、外商投資企業協會、臺商投資企業協會、僑資企業協會、歐盟商會、民營企業協會等社會組織作用,為企業提供多層次、多渠道、多功能、全方位的社會化服務。加強與企業的聯系與溝通,建立協調解決問題責任制,對于企業反映的困難和問題,明確責任單位和協調解決期限,落實責任人。定期召開中小企業經濟分析會。加強監督和效能監察,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良好環境。
五、保持房地產市場的穩健運行
(十一)加大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力度。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運行數據的研究和分析,提高監測頻率和范圍。及時監測房地產市場出現的突發情況,有針對性地對全市及各個重點區域的樓盤上市、成交情況及銷售進度、去化周期進行實時監控,特別是對成交量和價格變化數據做到實時分析。
(十二)加強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管。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加大市場檢查力度。著力完善商品住房預售方案管理,嚴格商品房項目預售資金監管,確保商品房預售資金“專款專戶、專盤(樓盤)專戶、專款專存、專款專用”,確保工程進度和項目按時完工竣工。
(十三)促進房產企業和房地產市場穩健運行。對資質好、信譽好、業績好、開發樓盤好的房地產企業要給予必要的支持。對合理的市場需求予以引導服務,對剛性的市場需求要予以支持。利用政務網和“網上房地產”等網絡平臺,積極宣傳政策措施,積極幫助房地產企業和購房者活躍購銷,共同穩定市場的心理預期。
(十四)做好土地市場供應。根據土地市場需求情況,加快推出區位佳、規劃優、條件好的地塊。加快經營性用地上市速度,逐一明確地塊上市時間,專人跟蹤服務,協調解決地塊前期準備工作中所遇到的問題。對重大建設項目用地在一定時間段內給予付款的靈活性和寬限期。加強部門聯動和協作,加快完成地塊上市前的各項準備工作,確保成熟一塊,推出一塊。進一步擴大和提高市級土地儲備機構收儲運作土地的范圍和力度。及時發布土地市場狀況以及上市地塊開發情況。
六、保持重點建設項目的穩步推進
(十五)狠抓重點項目推進。對列入年度計劃的重大基礎設施工程、重大民生工程、重大環境建設工程,認真進行梳理,分類實施推進,軌道交通、過江交通、干線交通、雨污分流、環境整治和建設等重大民生項目,必須確保加快推進;城市功能性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必須繼續大力推進;其他部分項目根據資金、土地等情況,可適當進行調整。繼續抓好十大功能板塊建設,按照年初確定的目標任務,抓緊推進,確保十大功能板塊盡快出形象,加快形成全市發展新增長點。暫時不再新開工使用財政性資金建設的辦公樓等一般性項目。
(十六)強化重點項目服務。健全項目跟蹤服務、聯絡機制,建立“綠色通道”,落實各項優惠政策,為項目發展提供各項全方位、便利、優惠的服務。創新重大項目協調推進機制,建立市、部門和區縣(開發區)三級協調例會制度。建立“一門受理、抄告相關、牽頭負責、限時辦結、效能監察”的并聯審批運行機制,原則上一個項目審批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進一步協調好行政司法等各方力量,著力解決重點工程拆遷難題。
(十七)破解項目建設資金難題。堅持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相結合,在爭取信貸資金的同時,運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引進股權投資、發行債券等綜合手段,靈活采取企業債、公司債和政府債等多種方式,籌措建設資金,解決好重大項目融資問題。抓住國家政策機遇,推動一批重大基礎設施項目、重要的民生工程通過BT、BOT等方式運作。繼續尋求與央企、民企合作,爭取社會資本參與城建投資。集中市級可用財力支持當前民生和城建重點工程,增加財政資金和土地收益對城建、民生項目的投入。降低拆遷成本、建設成本。
(十八)切實做好用地保障。對重大項目建設用地優先安排、優先配供、優先保障,新增用地計劃要向重大項目傾斜,預留一定比例建設用地指標,按重大項目新開工時序提供用地保障。做好統籌安排,優先保障重點工程建設用地和資金平衡政策。以承辦青奧會為契機,積極爭取國家、省對我市重點工程建設用地指標的優先支持。堅持節約、集約用地,認真清理閑置土地和空閑指標,通過內部挖潛盤活余量,為保障重點工程建設用地創造條件。
七、保持投資平臺的穩定運行
(十九)加強平臺公司資本公積管理。通過注入資本金、注入資產、注入資源等方法,加強平臺公司資本公積管理,降低資產負債率,提高平臺公司資信等級。一是財政直接安排部分資本金;二是通過注入土地資源,充實資本金;三是幫助平臺公司對其他資源進行梳理整合,做實資本金;四是設立交通等專項發展資金,支持投融資平臺的正常運行。
(二十)加強資金周轉調度。加強與金融機構的協調,保持必要的項目信貸投入,保障平臺資金周轉,保持平臺貸款余額不減少。要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做好應急資金調度,以增強金融機構對平臺公司的信心。
八、加強經濟工作組織力度
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充分估計形勢的復雜性和嚴峻性,保持清醒頭腦,冷靜觀察、科學判斷,及時出臺應對當前經濟形勢的具體細化措施;要把確保完成全年各項目標任務,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作為當前中心工作抓緊抓實。市發改委要加強對全市經濟形勢的分析評估,及時提出應對的綜合措施;市金融辦要掌握當前國內外的金融市場的變化信息,加強對我市影響的分析判斷;市經信委、市投促委、市商務局要深入了解在寧各類企業的運營狀況、生產狀況、金融狀況、資產狀況、貸款狀況;市住建委要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監測分析,防止出現大的波動;市財政要加強對稅源情況的分析預測,為科學決策提供依據。要充分利用報刊、電視、廣播、互聯網等傳媒手段,加大宣傳引導,客觀分析當前經濟形勢,樹立發展信心。特別是要加強對群眾的金融知識、投資知識的教育宣傳,增強防范風險意識,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