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辦流通函[2015]21號
頒布時間:2015-01-13 00:00:00.000 發文單位:商務部辦公廳
為貫徹落實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對典當、拍賣、融資租賃等行業的監督管理,切實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的底線,我部決定開展典當、拍賣、融資租賃等行業風險排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排查內容和方式
(一)排查內容。
一是重點排查典當、拍賣、融資租賃企業非法集資、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是重點排查典當、拍賣、融資租賃企業可能發生非法集資的風險點,包括企業的股東、高級管理人員和員工假借企業名義或由企業提供擔保,參與非法集資活動的行為。對發現有違法違規記錄、資金周轉緊張、經營困難等情況的典當、拍賣、融資租賃企業股東、高級管理人員,以及投資典當、拍賣、融資租賃企業同時還投資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其他企業的典當、拍賣、融資租賃企業股東,要列為重點排查對象,防范非法集資風險蔓延。
(二)排查方式。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采取多種方式開展排查:
一是進行現場檢查,重點檢查企業財務記錄、銀行對賬單、業務合同或憑證等反映資金來源和流向的材料,核對企業實際經營情況是否與全國典當行業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全國拍賣行業管理信息系統、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填報信息一致。
二是通過約談企業股東、高級管理人員、財務人員或其他員工,查找非法集資線索。
三是通過全國典當行業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全國拍賣行業管理信息系統、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檢查、分析企業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對于一些不按要求通過上述信息系統及時報送以及存在報送虛報數據的企業,要督促其立即整改,及時、真實填報信息。
四是可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中介機構協助進行排查,可結合企業年審工作一并進行排查。
五是公布舉報電話、傳真和郵箱,接受群眾舉報。
六是其他有利于開展風險排查的方式。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負責制訂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工作方案,組織實施本地區典當、拍賣、融資租賃等行業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工作。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風險排查工作順利進行。
(二)落實排查責任。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明確排查工作任務和職責,將各項具體工作落實到人,實行排查工作責任制,確保風險排查工作不走過場,取得實效。對工作失職、瀆職的人員,要追究責任。
(三)加強信息通報和風險處置。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與銀監、公安等部門的溝通協作,對風險排查中發現涉嫌非法集資的重大線索和問題,要提前采取預防和控制措施化解風險,在24小時內報告所在地人民政府,積極配合當地人民政府,按照《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工作機制》規定及時有效處置風險,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報告我部。
(四)加強宣傳教育。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通過在典當、拍賣、融資租賃企業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張貼警示標語、利用報紙、電視、廣播、互聯網等媒體宣傳等多種方式,加強宣傳教育,引導社會公眾增強風險意識和辨別能力,自覺遠離非法集資。
(五)形成長效監管機制。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通過此次風險排查工作進一步完善典當、拍賣、融資租賃等行業監管制度,研究和采取防范非法集資的具體措施,按照《商務部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的通知》(商辦流通函[2014]675號)要求,做好相關工作。加強日常監管,形成長效監管機制。
風險排查結束后,請各地商務主管部門及時將風險排查情況及防范非法集資措施形成書面報告,于1月22日前報我部。
聯系人:流通發展司 祝斌
電 話:010-85093747
傳 真:010-85093795
郵 箱:zhubinsm@mofcom.gov.cn
商務部辦公廳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