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購買一定金額的顧客抽獎,顧客抽取的獎品是否扣繳個稅?
答:《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促銷展業贈送禮品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50號)第二條規定,企業向個人贈送禮品,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該項所得的個人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贈送禮品的企業代扣代繳:
3.企業對累積消費達到一定額度的顧客,給予額外抽獎機會,個人的獲獎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上述規定,商場店慶活動對購買一定金額的顧客抽獎,對于顧客抽取的獎品需要扣繳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