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商品房、也有安置房,如何計算免征的土地使用稅
【問題】
房地產公司開發的項目中,既有商品房、也有安置房,如何計算免征的土地使用稅?
【答案】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棚戶區改造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101號)規定:“一、對改造安置住房建設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對改造安置住房經營管理單位、開發商與改造安置住房相關的印花稅以及購買安置住房的個人涉及的印花稅予以免征。
在商品住房等開發項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據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房屋征收(拆遷)補償協議或棚戶區改造合同(協議),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積占總建筑面積的比例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