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環境保護可否繼續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
【問題】
企業從事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屬于財稅〔2009〕166號和財稅〔2016〕131號目錄規定范圍的項目,2021年及之后可否繼續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
【答案】
根據財政部等四部門關于公布《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21年版)》以及《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21年版)》的公告(2021年第36號)第二條規定,企業從事屬于財稅〔2009〕166號和財稅〔2016〕131號中目錄規定范圍的項目,2021年12月31日前已進入優惠期的,可按政策規定繼續享受至期滿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