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債權簽訂的債權轉讓協議,是否按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
公司將持有的債權轉讓給某資產管理公司簽訂的債權轉讓協議,是否按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主席令第八十九號)所附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產權轉移書據包括:土地使用權出讓書據;土地使用權、房屋等建筑物和構筑物所有權轉讓書據(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轉移);股權轉讓書據(不包括應繳納證券交易印花稅的);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轉讓書據。
因此,債權轉讓不屬于產權轉移書據,也不屬于《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的應稅合同,債權轉讓協議不需要繳納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