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包、優惠券用什么憑證可以入賬稅前扣除
【問題】
我公司是一家P2P企業,平時理財活動是在互聯網網站做的,發放給投資人的紅包、優惠券等沒有發票入賬,請問用什么憑證可以入賬稅前扣除?
【答案】
您可以參考一下天津國稅局在《2015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相關問題執行口徑中》有相關的要求:" 二、網絡電商平臺給顧客(個人)的促銷代金券支出稅前扣除的相關稅務問題。
網絡電商平臺支付給顧客的促銷代金券支出,同時具備以下條件時可憑相關憑證在稅前扣除:
1.網絡電商平臺的促銷活動的安排。
2.消費者實際使用該優惠券的消費記錄。
3.網絡電商平臺實際支付優惠金額的資金劃撥明細。"此外,涉及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還應該有相關的證明資料。
同時,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網絡紅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稅總函〔2015〕409號)規定,網絡紅包和優惠券涉及的個人所得稅問題,應該分別處理:一、對個人取得企業派發的現金網絡紅包,應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派發網絡紅包的企業代扣代繳。
二、對個人取得企業派發的且用于購買該企業商品(產品)或服務才能使用的非現金網絡紅包,包括各種消費券、代金券、抵用券、優惠券等,以及個人因購買該企業商品或服務達到一定額度而取得企業返還的現金網絡紅包,屬于企業銷售商品(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價格折扣、折讓,不征收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