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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租賃準則對于租賃合同的分類有哪些要求?



根據新租賃準則,租賃合同需要根據以下要求進行分類:
1. 租賃合同是否轉移了資產的控制權:如果租賃合同轉移了租賃資產的控制權,則該租賃合同應被歸類為融資租賃。如果租賃合同沒有轉移租賃資產的控制權,則該租賃合同應被歸類為經營租賃。
2. 租賃合同是否涉及到可購買的資產:如果租賃合同包括可購買的資產,而且租賃期滿后購買資產的價格相對于資產的公允價值是合理的,則該租賃合同應被歸類為融資租賃。
3. 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如果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大于等于租賃資產的有用壽命,則該租賃合同應被歸類為融資租賃。如果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小于租賃資產的有用壽命,則該租賃合同應被歸類為經營租賃。
需要注意的是,新租賃準則采用了控制權的概念,而不是傳統的所有權概念。因此,在判斷租賃合同是否轉移了資產的控制權時,需要考慮租賃方是否具有決定租賃資產使用方式的能力。
1. 租賃合同是否轉移了資產的控制權:如果租賃合同轉移了租賃資產的控制權,則該租賃合同應被歸類為融資租賃。如果租賃合同沒有轉移租賃資產的控制權,則該租賃合同應被歸類為經營租賃。
2. 租賃合同是否涉及到可購買的資產:如果租賃合同包括可購買的資產,而且租賃期滿后購買資產的價格相對于資產的公允價值是合理的,則該租賃合同應被歸類為融資租賃。
3. 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如果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大于等于租賃資產的有用壽命,則該租賃合同應被歸類為融資租賃。如果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小于租賃資產的有用壽命,則該租賃合同應被歸類為經營租賃。
需要注意的是,新租賃準則采用了控制權的概念,而不是傳統的所有權概念。因此,在判斷租賃合同是否轉移了資產的控制權時,需要考慮租賃方是否具有決定租賃資產使用方式的能力。
2023-05-06 14:07: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