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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態回收期和動態回收期的定義和計算方法有哪些區別?



靜態回收期和動態回收期是財務分析中常用的兩個指標,它們的定義和計算方法有所不同。
靜態回收期指的是企業投資項目的回收期限,即企業從投資開始到收回全部投資所需要的時間。靜態回收期的計算方法是:
靜態回收期 = 投資額 ÷ 年現金流量
其中,年現金流量是指每年的凈現金流量。
動態回收期則是指企業投資項目的實際回收期限,即考慮了資金的時間價值后,企業從投資開始到收回全部投資所需要的時間。動態回收期的計算方法是:
動態回收期 = 投資額 ÷ 年現金流量 × 貼現因子之和
其中,貼現因子是考慮資金時間價值后的折現率,是由投資的風險、通貨膨脹率、市場利率等多種因素綜合考慮得出的。
因此,靜態回收期和動態回收期的區別在于是否考慮了資金的時間價值。在實際應用中,動態回收期更能反映企業投資項目的實際回收情況。
靜態回收期指的是企業投資項目的回收期限,即企業從投資開始到收回全部投資所需要的時間。靜態回收期的計算方法是:
靜態回收期 = 投資額 ÷ 年現金流量
其中,年現金流量是指每年的凈現金流量。
動態回收期則是指企業投資項目的實際回收期限,即考慮了資金的時間價值后,企業從投資開始到收回全部投資所需要的時間。動態回收期的計算方法是:
動態回收期 = 投資額 ÷ 年現金流量 × 貼現因子之和
其中,貼現因子是考慮資金時間價值后的折現率,是由投資的風險、通貨膨脹率、市場利率等多種因素綜合考慮得出的。
因此,靜態回收期和動態回收期的區別在于是否考慮了資金的時間價值。在實際應用中,動態回收期更能反映企業投資項目的實際回收情況。
2023-05-29 20:2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