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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置車輛時,車輛購置稅是否可以作為進項稅額抵扣?



車輛購置稅可以作為進項稅額抵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規定,納稅人購進貨物、接受服務,應當支付的增值稅稅額,可以從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所得的增值稅中抵扣。其中,購置固定資產的增值稅抵扣政策明確規定,納稅人購進固定資產,其增值稅抵扣范圍包括購進固定資產應納稅額和固定資產購置附加稅(即車輛購置稅)。
因此,企業購置車輛時,可以將車輛購置稅作為進項稅額抵扣,降低企業實際支付的增值稅金額。但需要注意的是,車輛購置稅抵扣時,應當符合相關規定,如購置的車輛必須為納稅人自用或出租的固定資產,且購置稅發票應當與車輛購置發票一致等。
因此,企業購置車輛時,可以將車輛購置稅作為進項稅額抵扣,降低企業實際支付的增值稅金額。但需要注意的是,車輛購置稅抵扣時,應當符合相關規定,如購置的車輛必須為納稅人自用或出租的固定資產,且購置稅發票應當與車輛購置發票一致等。
2023-06-10 17:4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