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計提折舊或攤銷費用在稅前扣除的有哪些?企業所得稅不得在稅前扣除的有哪些?為投入使用的機器設備和未投入使用的建筑物怎么區分?



計提折舊扣除的,咱們一般掌握的是不得在稅前計算折舊扣除的固定資產。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發生的下列支出,作為長期待攤費用,按照規定攤銷的,準予扣除:①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資產預計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②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約定的剩余租賃期限分期攤銷。③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不得在稅前計算折舊扣除的固定資產:
①“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②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③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④已足額提取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⑤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⑥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2.企業所得稅稅款。
3.稅收滯納金。具體是指納稅人違反稅收法規,被稅務機關處以的滯納金。
4.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是指納稅人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被有關部門處以的罰款,以及被司法機關處以的罰金和被沒收的財物。
5.超過規定標準的捐贈支出。
6.贊助支出。具體是指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種非廣告性質支出。
7.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具體是指不符合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風險準備等準備金支出。
8.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以及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
9.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為投入使用的機器設備和未投入使用的建筑物怎么區分?
回復:您想說的是“未”嗎,兩個都是沒有投入使用的情形,一個是機器設備,一個是建筑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