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企業所得稅中股息紅利是免稅的收入,為什么在源泉扣稅哪里又全額計稅了呢



這是兩種情況。
企業所得稅:股票轉讓所得是屬于轉讓財產收入,不免稅。
股息:
股息:
情 形 | 是否免稅 | |||
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考生應重點關注該情形) | 被投資企業屬于未上市居民企業 | 免稅 | ||
被投資企業屬于上市居民企業 | 持股時間≥12個月 | 免稅 | ||
持股時間<12個月 | 不免稅 | |||
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對該情形考生簡單了解即可) | 該非居民企業在境內不設立機構、場所 | 不免稅(按源泉扣繳處理) | ||
該非居民企業在境內設立了機構、場所 | 該股息與境內機構、場所無實際聯系 | 不免稅(按源泉扣繳處理) | ||
該股息與境內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 | 與“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的免稅政策一致 |
非居民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
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非居民企業,取得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
(1)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2)轉讓財產所得,以收入全額減除財產凈值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2022-07-31 11:4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