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不是可導致勞動合同關系終止的嗎?



這兩個是不一樣的,解除和終止在勞動合同法上的規定是不一樣的。
勞動合同的終止
1.終止事項法定
勞動合同的終止主要是基于某種法定事實的出現,一般“不涉及雙方意思表示”,法定情形出現,雙方勞動關系消滅。
【老侯提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也無效。
2.導致勞動合同終止的具體情形
記憶方向 | 具體內容 | 經濟補償金 | |
履行完畢 | 勞動合同期滿 | 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 | × 【原因】勞動者主動終止 |
用人單位“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 | √ 【原因】勞動者被動終止 | ||
用人單位不再續訂 | |||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任務完成 | |||
勞動者有“長期飯票”了 | 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 × 【原因】勞動者有能力生存 | |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 用人單位“正常”繳納社會保險(默認情形) | ||
用人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 | √ 【原因】用人單位有過錯 | ||
一方“駕鶴西游” | 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 | × 【原因】勞動者不需要了 | |
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 | √ 【原因】勞動者被動終止 | ||
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 |
2023-04-22 17:40: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