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投資性房地產由成本模式轉換為公允模式怎么做賬,年底評估增值怎么做賬?這個交不交稅?



當企業決定將投資性房地產的計量模式從成本模式轉換為公允價值模式時,這一變更應作為會計政策變更處理
。轉換時,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調整期初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潤)
。
會計分錄如下:
借:投資性房地產(成本)[公允價值]
貸:投資性房地產—成本
貸或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
年底評估增值:
資產負債表日,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高于其賬面余額的差額,會計分錄為:
借: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公允價值低于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div>
01/02 17:45

宋生老師 

01/02 17:46
本模式轉為公允價值模式,其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不確認所得或者損失。由于會計處理不涉及當期損益,變更時無需作納稅調整。但后續處理時,計提折舊或者攤銷仍應按照初始計稅基礎計算確認,進行稅前扣除

84784964 

01/02 17:46
轉換日不是要計入其他綜合收益嗎

宋生老師 

01/02 17:49
借:投資性房地產-成本(轉換日的公允價值計量)
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或攤銷)
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
貸:投資性房地產(轉換日原賬面余額)
盈余公積(也可能在借方)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也可能在借方)

宋生老師 

01/02 17:49
是做這個分錄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