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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企業從其他公司取得一塊土地,請問是否還得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



房地產開發企業從其他公司取得一塊土地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需視具體情況而定:
土地性質為出讓且未改變用途和使用條件
如果該土地原出讓合同中明確的用途、容積率等使用條件未發生改變,且土地使用權轉讓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一般不需要再次繳納土地出讓金。
土地性質為出讓但改變用途或使用條件
如果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土地后改變了原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如將工業用地改為住宅用地,或提高了容積率等使用條件,需按照規定補繳土地出讓金。
土地性質為劃撥
若該土地原是以劃撥方式取得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轉讓時應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但存在特殊情況,如國務院辦公廳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需經依法批準土地用途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以不補繳土地出讓價款,按轉移登記辦理。
01/09 11:44

84785043 

01/09 11:52
老師謝謝您的答復,剛才忘記沒有說清楚,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的這塊土地原性質是工業性質,取得后需改變土地性質要進行開發,像這種情況應該要繳納土地出讓金是吧。

藍小天老師 

01/09 11:54
是的哦,這種情況是需要繳納的

84785043 

01/09 11:59
老師,就上述案例中該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取得工業用地的時候是不是需要繳納一次契稅,在繳納出地出讓金(改變土地性質)的時候還得繳納一次契稅

藍小天老師 

01/09 12:20
是的,改變土地性質還需要繳納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