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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票有額度,這個額度是怎么算的?



調整開具金額總額度有三種方式,包括定期調整、臨時調整和人工調整
定期調整
:指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每月自動對納稅人開具金額總額度進行調整。
I/II 類納稅人,等級若保持不變,則將默認的授信額度(1000 和 250 萬)與其上個月的月初授信額度進行比較取較低值;
若 I 類變為 II 類,則取 II 類默認的授信額度(250 萬);
若 II 類變為 I 類,取 I 類默認的授信額度(1000)與其上個月月初授信額度的較低值;
III/Ⅳ類納稅人,等級若保持不變,則將平移上個月的月初授信額度;
Ⅳ類變為 III 類,則取 III 類默認的授信額度(750 萬);
III 類變為Ⅳ類,取Ⅳ類默認的授信額度(1000 萬)與其上個月月初授信額度的較高值;
若存在連續三個月的臨時額度調增,且可啟動定期調增額度規則,取高值;若啟動定期調減規則,取低值;本規則運行優先,再執行上述兩個規則。
臨時調整
:是指稅收風險程度較低的納稅人開具發票金額首次達到開具金額總額度一定比例時,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當月自動為其臨時增加一次開具金額總額度。
Ⅲ類和Ⅳ類納稅人,當月開具發票累積金額首次達到當月授信額度 80%及以上的,系統分別按 20%、50%自動為納稅人臨時增加當月授信總額度。
開票行為觸發授信額度定期調整分為兩種情況:
定期調增:對于連續 3 個月每月實際開票總金額均超過月初授信額度的Ⅲ、Ⅳ類納稅人,系統按納稅人連續 3 個月的月開票總金額平均值調增授信額度;
定期調減:對于連續 12 個月每月開票總金額均未超過授信額度的納稅人,系統按
01/14 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