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這題為啥選擇b呢,為啥不能直接請求,那應該怎么整



這是一道關于普通合伙企業債務清償規定的單選題,解題關鍵在于熟悉合伙企業法律制度中合伙人債務與合伙企業債務的相關規定。
分析題目條件
? 甲、乙出資設立普通合伙企業,甲出資40萬元,乙出資60萬元。
? 合伙企業欠丙120萬元,甲因個人原因欠丁40萬元。
? 合伙協議沒有特別約定。
具體分析每個選項
? A選項:在普通合伙企業中,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而非按份責任。所以A選項錯誤。
? B選項:根據規定,合伙人發生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相關債權人不得以其債權抵銷其對合伙企業的債務;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權利。本題中,丙是合伙企業的債權人,甲因個人原因欠丁債務,丙不能直接向甲請求債權來抵銷合伙企業債務,所以丙不可以向甲直接請求債權,B選項正確。
? C選項:依據上述規定,丁作為甲的個人債權人,不可以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業中的權利,C選項錯誤。
? D選項:合伙人的債權人不能自行接管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要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比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等。所以丁不可以自行接管甲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D選項錯誤。
綜上,答案是B。
02/21 09: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