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第18題,530×6%加53÷1+6%,再乘以6%,這一部分是銷項稅額嗎?沒有說他銷售呀 他是取得廣告設計服務。哪來的銷項稅額



這是考的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對吧?征稅范圍是? 銷售及進口貨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等
05/14 18:30

84785042 

05/14 18:30
只有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沒有帶銷售二字。但是他也視同銷售以及帶銷售的,看到銷售這些應稅項目就等于銷售出去了,有銷項稅額

重樓老師 

05/14 18:20
學員您好,廣告設計服務屬于增值稅應稅服務,提供應稅服務相當于銷售服務,需要計算增值稅的。 530萬元是取得廣告設計服務的不含稅價款,因此銷項稅額=不含稅銷售額*稅率=530*0.06=31.8萬元;獎勵費53萬元,這屬于價外費用,價外費用也是要并入銷售額計算稅額的。因為他是含稅金額,所以要進行價稅分離,即53/1.06*0.06=3萬元。 這樣合計銷項稅額就是31.8+3=34.8萬元,減去進項13萬元,則本月應繳納增值稅21.8萬元。

重樓老師 

05/14 19:13
是的 可以這么理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