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凱盛公司董事會于2022年6月28日召開會議,一.凱勝集團董事會一共有7名董事,出席該董事會的有abcd四個董事,(董事e出國考察不出席,董事f參加人民代表大會不出席),董事f委托董事a代理出席并表決,董事g委托秘書h出席。 二.出席董事會議的董事討論并一致作出決定,于2022年7月10日舉行凱盛2021年度股東大會。下列事項在股東大會上以普通決議的方式審議通過。 ①選舉更換全部監視。 ②對公司分立作出決議。 ③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④修改公司章程。 ⑤對公司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作出決議。 三.根據總經理提名出席本次董事會會議的董事討論并一致同意任張某為公司財務負責人,年薪10萬。 要求:1



同學你好
要求是什么
06/24 17:30

84784970 

06/24 17:31
要求:1.根據問題一出席董事會的人數是否符合規定?根據規定,董事f和g的委托是否有效?說明理由。
2.指出問題二中不符合有關規定的地方,說明理由。
3.指出問題三中董事會兩項決議是否符合規定說明理由。

樸老師 

06/24 17:38
問題 1
出席人數:符合。董事會 7 人,a、b、c、d 親自出席,f 委托 a(其他董事,有效),共 5 人,過半數(7×50%=3.5,需≥4 人 ) 。
委托效力:f 委托有效(委托其他董事 );g 委托無效(不能委托非董事秘書 h ) 。
問題 2
普通決議錯誤:②公司分立、④修改公司章程,屬特別決議事項(需 2/3 以上表決權通過 ),不能用普通決議 。
會議通知:若公司章程要求提前通知,6 月 28 日定 7 月 10 日召開,需看是否滿足通知期限(如提前 20 日等 ),未滿足則違規 。
問題 3
符合。董事會有權依總經理提名聘財務負責人,也可定其薪酬,決議一致同意,程序合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