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單位按照合同金額300萬元暫估計提每月的技術服務費用,已經計提到5月份。現在6月份合同總金額分拆成100萬元和200萬元的合同金額,目前還未收到發票,是否可以進行分別計提,但是分別計提按月攤銷的合同金額與之前5月總計300萬按月分攤計提有0.01的差額,需要進行調整嗎



?同學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請稍等
06/30 11:58

董孝彬老師 

06/30 12:02
您好,分拆合同計提:6月起可按新合同(100萬+200萬)分別計提,不用調整前5月暫估。
微小差額處理:0.01元差異可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或分攤至剩余月份。
發票未到:不影響計提,按權責發生制操作,后續發票到賬后沖暫估即可。
披露要求:需在財務附注中說明合同變更及攤銷調整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