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母公司對子公司進行吸收合并,子公司注銷前需要把所有已入賬的應收賬款開具發(fā)票嗎?這部分應收賬款都確認了收入,也繳納了增值稅,子公司如果不開具發(fā)票的話,由新成立的分公司開發(fā)票結(jié)算,申報增值稅的時候,還能不能去沖減在子公司已繳納增值稅的未開票收入?



母公司對子公司進行吸收合并,子公司注銷前,若符合相關(guān)規(guī)定,將實物資產(chǎn)、債權(quán)、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zhuǎn)讓給母公司,無需對已入賬的應收賬款開具發(fā)票。
若子公司不開票,由新成立的分公司開票結(jié)算,分公司不能沖減子公司已繳納增值稅的未開票收入。因為子公司和分公司是不同納稅主體,子公司納稅義務已完成,分公司開票需按正常規(guī)定確認收入并申報納稅
07/03 07:44

84785028 

07/03 07:45
那就是在子公司注銷前要把已確認收入并繳納增值稅的應收賬款,開具發(fā)票對吧?

樸老師 

07/03 07:46
同學你好
對的
是這樣的

84785028 

07/03 07:47
如果子公司不開具的話,由分公司開開具在子公司確認的收入,就會重復納稅,是不是這樣理解啊?

樸老師 

07/03 07:47
是的
是這樣理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