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你好,我這邊有一個員工和我協商是不買社保的,目前還沒有簽合同,有相關的一些臨時工的協議嗎?保障我們的權益,現在還沒有過試用期



簽訂勞務合同
勞務合同
甲方(公司):
地 址: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鑒于乙方自身原因,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不適合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1.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為:
2.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為:
3.乙方向甲方承諾根據其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1條、第2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愿意按照上述約定提供勞務。
4.保密條款:
4.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在本勞務協議目的之外使用或者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甲方之商業秘密以及其他商業信息。
4.2上述商業秘密以及其他商業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經營計劃、各種圖紙(無論系甲方是否具有知識產權)、財務報表、人事檔案、薪資及聘雇記錄、會計數據、客戶名單、銷售網絡、招投標相關材料、組織研發資料、經營管理的模式、攻關技巧、員工培訓資料及公司規章制度、各種操作手冊、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各種信息。上述其他商業信息亦包括依約定或法律法規規定對第三人負有保密義務的第三人之商業信息。無論上述商業秘密以及其他商業信息的存儲形式(書面、圖表、影像或計算器磁盤等),乙方均應當遵守上述約定,否則乙方承擔因此導致的一切法律責任。
5.本協議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終止。其中,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為試用期,試用期內甲方有權決定按照6.1款約定的勞動報酬的 %發放勞動報酬。
6.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
乙方月報酬標準為 元(其中基本部分為 元,考核部分 元);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勞務報酬。
7.乙方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依法代為扣繳。
8.權利義務:
8.1甲方權利義務:
8.1.1.甲方有權對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內容直接納入本協議。
8.1.2.甲方可以在協議有效期內,根據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責和工作范圍,勞務報酬等事項也將做出相應調整。乙方愿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8.1.3.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績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協議。
8.2乙方權利義務:
8.2.1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與相關證明,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并且不給予任何補償。
8.2.2乙方在協議期內承擔的甲方工程項目中的 工作及責任的,在該項目未結束前,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
8.2.3本協議解除時,乙方應按照甲方制定的相關制度中的離職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扣除或拒絕支付乙方勞務報酬。
9.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勞務報酬:
9.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9.2乙方違反公司相關制度的;
9.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10.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10.1本協議期滿的;
10.2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協議的;
10.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制度管理規定,或能力不適應勞務需要的;
10.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者被司法程序調查的;
10.5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11.乙方由于受雇及在雇傭期內遭遇意外而受傷、患上職業病或發生有關醫療事宜,乙方同意醫療費用自理,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報酬。
12.乙方自行辦理社會保險事宜。
13.依據本協議第10條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
14.其他
14.1乙方系退休/協保/內退/停薪留職等性質的人員,應如實向甲方提供個人資料及相關證明(退休證、《勞動手冊》(協保、下崗)、內部退養協議、停薪留職協議等)。若本協議期內,乙方的人員性質發生變化,需在3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由此所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14.2乙方確認,乙方在本款所提供的聯系地址為有關文件資料的有效送達地址,如乙方的聯系地址發生變化,應在3日內通知甲方,否則,乙方承擔由此所造成的所有責任。
地址:
郵編:
電話:
14.3如雙方需要,可在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協商續簽勞務協議。
14.4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承接與本協議項下勞務內容相關的業務,否則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協議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協議第6條約定的月勞務報酬的 倍支付違約金。
14.5乙方已經全部閱讀、理解和接受甲方的規章制度,并愿意接受上述規章制度的管理和約束,如果違反,愿意接受相關制度處罰的規定。
14.6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4.7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4.8本協議第4條不因本協議解除或終止而失效
07/03 07: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