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員工在A公司任職,在B公司兼職,員工的社保一直是B公司在買,但是按照協議,員工的社保應該由A公司買,這種情況,A公司可以直接把社保錢給B公司嗎?然后A公司這邊入賬就直接按照社保的相關規定入賬



?同學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請稍等
07/10 16:54

董孝彬老師 

07/10 16:59
您好,這種操作存在明顯合規風險,主要問題在于社保繳納主體與勞動關系主體分離,可能被社保機構認定為違規,面臨整改、補繳滯納金,稅務機關也可能不認可相關費用的稅前扣除。賬務處理上雖可按單位和個人部分分別記賬,但無法解決主體不符帶來的根本風險。
2.正確做法應優先實現勞動關系與社保繳納主體一致,由 A 公司直接為員工繳納社保。若短期需過渡,需三方簽訂明確的代墊協議,留存完整繳費憑證鏈,但這僅能降低風險,無法完全消除,長期仍需變更繳納主體以確保合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