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早上好,請問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和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有什么區(qū)別?利潤表上的是公允價值變動收益



?同學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請稍等
07/13 11:05

董孝彬老師 

07/13 11:11
您好,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是會計科目,用于核算資產(chǎn)或負債公允價值變動產(chǎn)生的利得或損失(可正可負),而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是利潤表項目,直接列示公允價值變動的凈結(jié)果(收益為正,損失以負數(shù)體現(xiàn)),二者是同一經(jīng)濟事項的不同體現(xiàn),利潤表中的公允價值變動收益金額來自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的凈額,最終影響當期利潤。

84784977 

07/13 11:16
好的,明白,也就是利潤表的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是類似科目損益的賬面價值了。

董孝彬老師 

07/13 11:20
?您好,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是利潤表中列示的凈值,其金額直接來源于會計科目“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本期發(fā)生額累計凈額(收益與損失相抵后的結(jié)果),二者屬于同一經(jīng)濟事項的不同呈現(xiàn)環(huán)節(jié)——前者是核算過程的科目記錄(含全部變動),后者是最終對利潤的影響結(jié)果。

84784977 

07/13 11:26
好的,知道,現(xiàn)在開始以題帶點二刷了,打算有些知識點已經(jīng)開始遺忘…

84784977 

07/13 11:41
老師你好,我可以一直順著到結(jié)束再重新提問嗎?

董孝彬老師 

07/13 11:54
您好,這基礎扎實的,7月就2遍了

84784977 

07/13 11:58
是第二遍開始…

84784977 

07/13 11:58
老師你好,存貨,委托加工知識點,1、請問消費稅是否都是受托方交,受托方都要計入應交消費稅對嗎?2、計劃收回后繼續(xù)加工應稅消費品的,委托方計入應交消費稅?如果是直接出售就計入成本。原理?3、但藍色圈不懂,高于受托方計稅價銷售的消費稅是什么意思?還有不高于?4、受托方收到或者返還的分錄?

董孝彬老師 

07/13 12:03
您好,這是一個新題哦,等 會哈

董孝彬老師 

07/13 12:22
?您好,納稅主體與受托方處理:委托方是消費稅納稅義務人,受托方(非個人)為代收代繳義務人。受托方代收消費稅時,借:銀行存款 等,貸:應交稅費-代收代繳消費稅 ,自身消費稅另算。
2.委托方消費稅處理:繼續(xù)加工應稅消費品,收回時消費稅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銷售終產(chǎn)品時抵減;直接出售且售價小于等于受托方計稅價,消費稅借:委托加工物資 。
3.高于/不高于計稅價銷售:受托方計稅價是稅務認可價格。售價小于等于計稅價,消費稅進成本;售價大于等于計稅價,補繳差額消費稅,借:稅金及附加 。
4.受托方 收到/返還 :代收時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應交稅費-代收代繳消費稅 ;上繳時借:應交稅費-代收代繳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 。

84784977 

07/13 13:08
其實我不是很明白為什么加工就要掛消費稅,直接出售就要計入成本,二者的消費稅不是由受托方繳納了嗎;就算是委托方繳納,也是出售產(chǎn)品的時候可以繳不是嗎?

84784977 

07/13 13:11
高于/不高于計稅價銷售:受托方計稅價是稅務認可價格。售價小于等于計稅價,消費稅進成本;售價大于等于計稅價,補繳差額消費稅,借:稅金及附加。這句也不明白…

董孝彬老師 

07/13 13:13
?您好,受托方代收消費稅時,借: 銀行存款 ?等,貸: 應交稅費 - 代收代繳消費稅 ;上繳時,借: 應交稅費 - 代收代繳消費稅 ,貸: 銀行存款 ,該科目僅用于過渡核算代收的消費稅。
2.委托方收回后繼續(xù)加工應稅消費品的,支付的消費稅借: 應交稅費 - 應交消費稅 ,后續(xù)銷售最終產(chǎn)品時,可從應納稅額中抵減;直接出售且售價小于等于受托方計稅價的,消費稅借: 委托加工物資 ,計入成本。
3.委托方售價高于受托方計稅價出售的,需按差額計算補繳消費稅,借: 稅金及附加 ,貸: 應交稅費 - 應交消費稅 ,補繳部分為增值額對應的消費稅。
4.受托方收到加工費和代收的消費稅時,借: 銀行存款 ,貸: 主營業(yè)務收入 (加工費)和 ?應交稅費 - 代收代繳消費稅 ;上繳代收的消費稅時,借: 應交稅費 - 代收代繳消費稅 ,貸: 銀行存款 。

84784977 

07/13 13:23
消費稅是受托方交的,但為何在委托方處計入成本或者掛應交稅費老師沒說細?而且為什么會存在高于或不高于計稅價的消費稅呢?不都是待委托方收取的嗎?

董孝彬老師 

07/13 13:34
?您好,消費稅雖由受托方代收,但納稅義務人為委托方,受托方僅履行代收代繳職責。委托方后續(xù)如果繼續(xù)加工應稅消費品,消費稅作為中間環(huán)節(jié)預繳稅額,計入 ?應交稅費 - 應交消費稅 ?借方待抵扣;如果直接出售且售價不超過受托方計稅價,消費稅因已到最終消費環(huán)節(jié),直接計入委托加工物資成本。
受托方計稅價是稅務認定的合理基準價,委托方售價不高于此價格時,代收的消費稅已覆蓋稅負,不用額外處理;售價高于此價格時,超出部分屬未繳稅的增值額,需按差額補繳消費稅,計入 ?稅金及附加 ,以確保稅負與增值匹配。

84784977 

07/13 14:01
受托方計稅價銷售的消費稅,是用(材料+加工費)/(1-15%)的吧?

84784977 

07/13 14:08
委托方付的消費稅就是受托方代交的消費稅呀,還是有點不太理解為何會有高有低。

84784977 

07/13 14:12
老師要不直接舉個例子吧。麻煩了。

董孝彬老師 

07/13 14:22
?您好,不是的,如果租賃合同約定了 4-6 月付款日期,即使未收到租金,也需按約定日期確認增值稅納稅義務并申報;無約定付款日期的,未收款則不用申報。季度銷售額未超 30 萬可免征

84784977 

07/13 14:28
老師是否回復不對應?

董孝彬老師 

07/13 14:32
?對不起,串題了,哦哦,好的,甲企業(yè)提供木材(100 萬),委托乙企業(yè)加工實木地板(消費稅 15%),乙收加工費 20 萬。
受托方計稅價 =(100+20)/(1-15%)約=141.18 萬,代收消費稅 = 141.18*15%約=21.18 萬(甲支付給乙,乙上繳稅務)。
甲如果按 140 萬(小于等于141.18 萬)出售:21.18 萬消費稅計入成本,不再補稅。
甲如果按 200 萬(大于等于141.18 萬)出售:需補稅(200-141.18)*15%約=8.82 萬(計入稅金及附加),總稅負 = 21.18+8.82=30 萬(即 200*15%)。
重點是受托方按基準價代收消費稅,甲售價超基準價,需為增值部分補稅;未超則不補,原稅已覆蓋。

84784977 

07/13 14:45
那老師的意思是委托方出售時計稅價只要低于受托方的計稅價,就計入成本?與直接銷售計入成本無關(guān)?還是兩個情況都要考慮?

84784977 

07/13 14:49
這樣,先看是連續(xù)加工還是直接出售,如果是連續(xù)加工那消費稅就掛帳應交消費稅,如果是直接銷售就計入成本;再分情況,委托方計稅基礎高于受托方計稅基礎,就要掛帳應交稅費或者計入成本,低于的話無需補操作,這樣可行?

董孝彬老師 

07/13 14:55
?您好,1.先區(qū)分是否連續(xù)加工:連續(xù)加工的,消費稅一律掛 ?應交稅費 - 應交消費稅 (待抵扣);直接出售的,進入第二步判斷。
2.對直接出售的,再看售價與受托方計稅價:售價小于等于計稅價的,消費稅計入成本;售價大于等于計稅價的,原代收消費稅仍計入成本,同時按差額補繳消費稅(計入稅金及附加)。
3.兩者是 ?先看用途,再看售價 ?的遞進關(guān)系,需同時考慮,而非獨立判斷。連續(xù)加工不涉及售價對比,直接出售則必須結(jié)合售價與計稅價的關(guān)系處理。

84784977 

07/13 15:02
但是這里第4、高于受托方計稅價銷售的消費稅又要掛消費稅,所以…有點懵

董孝彬老師 

07/13 15:08
?您好,委托加工時,受托方先按(材料成本 + 加工費)/(1 - 消費稅稅率)算計稅價、代收消費稅;委托方后續(xù)如果繼續(xù)加工,支付的消費稅掛 ?應交稅費 - 應交消費稅 ?借方待抵扣;如果直接銷售且售價小于等于計稅價,消費稅計入成本;如果直接銷售且售價大于等于計稅價,先將代收消費稅計入成本,再對增值部分(售價 - 計稅價)對應的消費稅,借: 稅金及附加 、貸: 應交稅費 - 應交消費稅 ?補稅 ,以此防止企業(yè)借低價代收、高價出售逃稅,確保消費稅隨增值足額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