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有150名員工,該公司實行累積帶薪缺勤制度。該制度規定,每名員工每年可享受3天的帶薪年休假,未使用的假日可以結轉至下一會計年度。年休假以后進先出為基礎,即先從當年的年休假中扣除,再從上年結轉中扣除。2021年度有100名員工享受了3天年休假,50名未使用本年的年休假。根據公司以往的經驗預計2022年度有120名享受不超過3天的年休假,剩余30名員工每人將平均享受5天的年休假。假定每名員工的平均月工資為8000元,平均每個工作日的工資為320元。不考慮其他因素,下列甲公司相關會計處理不正確的是 A.甲公司2021年度確認應付職工薪酬為1441.92萬元 B.甲公司2021年度實際支付的職工薪酬為1440萬元 C.甲公司2021年度由于累積未使用的帶薪缺勤權利而導致在2022年預期將支付的工資為1.92萬元



您好,我看都對的,正常工資:150 人 *8000 元 / 月 *12 月 = 1440 萬元(實際支付額,B 正確)。
累積帶薪缺勤負債:2021 年需確認 30 人 *2 天 *320 元 = 1.92 萬元(2022 年預期支付額,C 正確)。
應付職工薪酬總額:1440+1.92=1441.92 萬元(A 正確)
07/19 1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