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想咨詢一下,我們是承包食堂的,現在這邊合同到期了,我當時買廚房灶具的時候進去了150萬,但是都沒有在公司名下,現在處理這些資產,學校要打給我60萬,跟學校簽訂合同的時候又是用公司名義去簽訂的,如果這筆60萬打公賬上,那我賬上要怎么處理



補記資產入賬(需提供灶具購置發票、付款憑證等,證明資產實際為公司經營所用):
借:固定資產 150 萬
貸:其他應付款 —— 老板(或相關付款方) 150 萬
(注:若購置時已由公司付款但未入賬,貸方則為 “銀行存款” 等對應科目)
補提累計折舊(按實際使用年限和折舊政策,計算截至處置時應計提的折舊):
假設使用 3 年,殘值率 5%,年折舊額 = 150 萬 ×(1-5%)÷3≈47.5 萬,累計折舊 = 47.5 萬 ×3=142.5 萬
借:管理費用 / 主營業務成本(根據食堂經營性質) 142.5 萬
貸:累計折舊 142.5 萬
處理 60 萬處置款的入賬
資產處置時,按固定資產清理流程核算:
轉入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 7.5 萬(150 萬 - 142.5 萬)
累計折舊 142.5 萬
貸:固定資產 150 萬
收到處置款 60 萬:
借:銀行存款 60 萬
貸:固定資產清理 60 萬
結轉處置損益(盈利):
借:固定資產清理 52.5 萬(60 萬 - 7.5 萬)
貸:資產處置損益 52.5 萬
07/28 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