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公司4月才真正建賬,4月5月都是外包做賬,賬務上顯示2個月都是虧損,6月是公司自己會計做賬,在建賬的時候,利潤表累計數沒有顯示4和5月的,只顯示6月一個月的數據,根據4-6的的數據,公司應該是虧損,但是7月15日申報時按照6月數據申報了,等于多繳納了所得稅,計提所得稅的分錄做在了7月賬里,請問這種情況不調整可以嗎,如果4季度還是虧損,那么所得稅申請退稅或者就在明年抵稅可以嗎



7月份計提的分錄可以暫時先不調整,等年度匯算清繳后根據當年度應納所得稅稅額再做調整;如果當年預交數超過了年度應納所得稅稅額的話,多交的部分可以申請退稅或者在以后年度抵減。
2018 11/21 14: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