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建安企業,簽的合同是采購設備及安裝,應該開10%稅率的發票還是16%



現在有一個政策,外購設備安裝可以選擇簡易計稅3%
2018 11/28 10:37

張艷老師 

2018 11/28 10:38
安裝費可以選擇簡易計稅。

84785018 

2018 11/28 11:27
老師是哪個文件呢

84785018 

2018 11/28 11:30
老師我采購設備很多,進項也有,不想選擇一般計稅,我開16還是10

張艷老師 

2018 11/28 11:48
您看一下這個鏈接,就是政策出處。
如果是兼營額話,是可以選擇安裝費簡易計稅的。

84785018 

2018 11/28 14:02
沒有鏈接,老師主要是我家有進項,不需要選擇簡易計稅,因為有個說法是設備采購安裝需要按16%開票

張艷老師 

2018 11/28 14:20
抱歉,忘記發鏈接的。我給您復制一下
關于納稅人銷售機器設備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安裝服務的計稅方法及后續機器設備維護保養服務的適用稅率問題
納稅人銷售機器設備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包括以下兩種情形:
(一)納稅人銷售自產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
按照現行規定,這種情況下納稅人應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機器設備銷售給甲方后,又交給機器設備銷售企業負責安裝,可以將此機器設備視為“甲供”的機器設備,機器設備銷售企業提供的安裝服務也可視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安裝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二)納稅人銷售外購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
這種情形下又分兩種情況。一是納稅人未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那么應按照混合銷售的有關規定,確定其適用稅目和稅率。二是納稅人已按照兼營的有關規定,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同樣可以將此機器設備視為“甲供”的機器設備,將納稅人提供的安裝服務視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安裝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另外,本次《公告》中還明確,納稅人對安裝運行后的機器設備提供的維護保養服務,按照“其他現代服務”繳納增值稅。

張艷老師 

2018 11/28 14:21
對于這個政策,我的理解是打破了原來外購設備進行安裝作為混合銷售的處理,這個新政策是可以按兼營處理,且安裝費是可以簡易計稅的。所以您可以正常抵扣采購設備的進項稅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