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上個月有兩個員工月中先把工資發了,當時是全額發放,并未扣個稅,這個月申報個稅公司為他們墊付的個稅部分的會計分錄怎么寫



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下月扣回即可。
2019 01/18 14:31

84785015 

2019 01/18 14:33
完整的會計分錄?

84785015 

2019 01/18 14:36
比如不考慮社保之類正常發工資是 借應付職工薪酬 8100 貸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100 貸銀行存款8000

岳老師 

2019 01/18 15:11
假設您墊付個稅1000元,那就是沒計提。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1000
貸:銀行存款 1000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有借方余額1000
下月發工資扣回
借:應付職工薪酬 8100
貸: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1100 (扣回墊付1000,本月100)
銀行存款 7000
下月申報100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100
貸:銀行存款 100

84785015 

2019 01/18 15:30
謝謝老師,非常感謝

岳老師 

2019 01/20 11:07
不客氣,祝工作順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