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運輸協議上的國內內陸運費1600,然后運費發票1600,但是實際國內運費1400,報關費200,那么我可以把200的費用的名稱開成國內內陸運費么?這個運費發票是要交給退稅科管理員的,管理員比較嚴格,如果不可以的話我可以把報關費200和國內運費1400開在同一張發票上么?名稱是歸開的,還是一定要開成2張?



不能全部開成運費。開2張發票上吧,祝您工作順利
2019 02/02 07:44

84784987 

2019 02/02 15:25
那老師國內運費的名稱具體開什么,還有備注應該寫些什么好?因為稅務德那個管理員比較嚴,但是怕有些寫進去了反而不對,請老師具體點,問那個稅務員也不講。

宸宸老師 

2019 02/02 17:49
合同上寫的是什么費用呢?

84784987 

2019 02/03 10:14
國內內陸運費,但是對方說寫不上,只寫了代理運費

宸宸老師 

2019 02/03 10:17
一般國內的發票,發票上都會寫“代理運費”。

84784987 

2019 02/03 14:58
所以也沒事的是吧?那備注里寫什么呢?我怕有的寫了反而適得其反不好

宸宸老師 

2019 02/03 15:12
運輸服務開具發票必須備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9號)規定: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具發票時應將起運地、到達地、車種車號以及運輸貨物信息等內容填寫在發票備注欄中,如內容較多可另附清單。

84784987 

2019 02/03 15:40
車種指的是什么?那像集裝箱號,提單號寫進去有沒有關系?

84784987 

2019 02/03 15:47
有沒有什么信息寫進去會適得其反的,有沒有需要注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