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企業破產期間,之前未繳納稅款繼續算滯納期嗎?還有破產重整期間會繼續算滯納期嗎?還是滯納金應該只算到破產當天?



你好 是的 需要計算按日滯納金的 《征管法》第三十二條及國家稅務總局《征管法若干問題的規定》(國稅發[2003]47號)規定,對納稅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期限或者未按照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繳納稅款。滯納金的計算從納稅人應繳納稅款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繳納稅款之日止。但有如下幾種特殊情況,需要我們注意:
(一)節假日是否加收滯納金?
滯納金是與稅款連帶的,如果在確定應納稅款的納稅期限時,遇到了應該順延的節假日,則從順延期滿的次日起加收滯納金,但在稅款滯納期間內遇到節假日,不能從滯納天數中扣除節假日天數。
(二)查補稅款的滯納金如何計算?
稅務機關對檢查出納稅人以前納稅期內應繳未繳稅款如何加收滯納金,重點是要明確加收滯納金的起止期限。計算起始時間是按照有關稅種的實體法規定,納稅人應納稅款期限屆滿的次日,這一起始時間并不因稅務檢查的進行而發生改變,納稅人超過這一期限沒有納稅,就發生了稅款滯納行為,當然這給稅務檢查工作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計算截止時間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稅款的當日,而不是至稅務處理決定書送達或者下達之日。
(三)破產清算中稅收滯納金的截止時間如何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02]23號)第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后,債務人未支付應付款項的滯納金不屬于破產債權。也就是說欠稅滯納金可以申報破產債權,但是滯納金計算截止日期應為法院受理破產案件的時間。所以,這個規定與“實際繳納稅款之日止”有不同之處。 具體以你稅局的口徑為準
2019 04/03 18:04

84784956 

2019 04/03 18:10
知道了,老師,正是我需要的,還想請教,破產重整期間會不會開始算滯納期呢?

meizi老師 

2019 04/03 18:13
你好 這個如果按上面規定的話 是說的在你截止繳納稅款之日 所以你最好問問你當地稅局 看具體怎么說 畢竟政策下來 各地稅局執行上面會有差異 以你稅局要求為準 你先打電話12366問問看
